第52章 恐怖的一星期
3月2日晚上,全巴达维亚的警察系统都动作起来了,卡车飞驰在大街小巷中,开始抓人。
参与抓人的警察大多是荷兰人,辅之少部分临时招募的一批华人警察,当地人警察一个也没有用。他们带着手枪、拿着警棍和手铐、绳子,破门而入,按倒就铐,然后直接拖出来塞到卡车上,如有反抗几个警察就拿警棍一顿毒打,打瘫了再拖走。如果逃跑就直接开枪击毙。整个行动都处在明军的严密监控之下,每个路口明军都堆了沙袋、架了重机枪,每条街道都有荷枪实弹的明军巡逻,每组巡逻的明军中,至少有一只冲锋枪。
大街小巷都有华人警察拿着大喇叭,用汉语和马来语喊着:巴达维亚正在戒严中,为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所有人都必须呆在家中,不得上街。如果违反禁令私自上街,将被一起逮捕。
其实这条禁令用在华人和当地人身上是不同的。当地人违禁上街,肯定是被捆起来塞上卡车。而华人一般就是劝回家了事。如果华人确有急事、比如上医院之类的话,还会有宪兵护送他们去。
一时间,巴达维亚陷入了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寂静的夜里,只听到大街上不时飞驰过卡车的声音。经常是卡车开着开着突然停了,然后街上就是一阵纷乱的脚步声,紧接着就是某座房子被破门而入的声音,伴随着一阵叫喊、女人孩子的哭嚎、男人的吼叫、钝器的殴打声音,最后就是一团东西被扔上卡车,发动机开动,飞驰而去,街面上重归宁静。
大街上不时掠过一两声枪响,伴随着惨叫。那是有人企图逃跑,被当场击毙。
每个当地土著都心惊胆颤,整夜不敢睡觉,生怕下一个被砸的就是自己的门。
第一夜就抓了五百多人。这五百多人最好抓,都是在两场暴乱中最“出风头”的人,都是大大小小暴徒团伙领头的,在挨家挨户攻击华人、洗劫商铺、轮奸妇女的时候,他们闹得最欢,长相被好多人记得。而且,这些人大都平时就是地痞流氓、无赖恶霸,无论华人还是当地人,张嘴就能说出他们是哪条街的谁谁谁,根本不用查,直接就能上门抓人。
抓到了第一批人,接下来的就好办了。
接下来的几天,巴达维亚每个警察局的牢房里、审讯室里、甚至院子里,到处都在严刑拷问,搞逼供状,兴大狱。
想让这五百多个人再招出三千多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平均一个人要招出六个人。一来这些当地人被抓进来之后,都明白不可能活着出去了,审讯时都很不配合,总要费些手段才能让他们讲话;二来是让一个人准确地回忆出那么多人,确实困难。当时暴乱中,都是一片混乱,很多当地人并不认识,都是即兴纠集在一起施暴的,经常是抢完烧完杀完一家华人之后,就抱着财物散开,再各自寻找目标去了。
不过这没关系,向小强并不要求像平时破案一样准确,主要是抓出三四千人来偿命,差不多就行。具体操作,还是古代兴大狱的经典老办法:抓到一个人,严刑逼供,要他供出两个,再抓到那两个人,让他们供出四个,再抓到那四个,让他们供出八个……这样搞下来,不要说三千,三万人都抓得到。
明军占领军搞的这一套,和纳粹占领军经常搞的随机抓当地人来抵命相比,好处太大了。首先,从头至尾,占领军都没直接插手,从抓到杀都是当地警察干的。其次,这就不是一场屠杀,而是执法机构在破案,抓的每个人都是有凭据的,都是有别人按了手印的“证词”的。虽然是逼供状,但也是证人证词,照样拿来抓人。
几天之内,巴达维亚市面上有几样东西很是紧俏:辣椒、长条凳、牛皮、竹牙签、火钳、木炭、洋铁盆。经营杂货的华人商铺,都大量进这些东西,每天都有警察局的人跑来买,而且一买就是一大堆。很多华人还没等拿到赔款,就几乎赚回了损失。
巴达维亚警察局里,好多间办公室都被腾空,改成了审讯室。
一间审讯室里,五个当地男子赤裸着被吊起来,旁边当地人两个警察,一个挽着袖子,抡圆了皮鞭“唰唰”地抽自己的同胞,另一个警察蹲在地上,用刀子在裁一张牛皮,做鞭子。裁下来一根,就泡在水盆里。
吊起来的人中,三个人已经没有声息了,两个人还在惨叫。
看着吊着的五个人都已经皮开肉绽了,行刑那个警察抹着头上的汗,把手里的鞭子扔进水盆,对同伴说到:
“该你了。”
然后疲惫地坐下,抓起水杯就喝。
另一个警察站起来,从水盆里捞出另一根浸饱水的牛皮鞭,阴沉着脸,走到一个吊着的人面前问道:
“想起来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