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0章 行商、皇商、官商(第3/3页)

他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颇为认真地对赖福道:“赖大官人,小老儿可得提醒您一声,咱们这里可不是大明,商人可不能买个士绅牌就不敬官府的……咱们这里,商人得忠心替官府,替朝廷,替大汗做事才行!十八家行商,尤是如此!”

十八行制度自然也是忽必烈身边的汉八旗谋臣琢磨出来的。蒙欧帝国的外贸实行垄断,只有成为行商入驻商馆,才能从事获利丰厚的外贸。

而要成为行商,就必须服务于朝廷,替蒙古人效力,还要拥有官职,但不能由旗人和旗奴出任——根据忽必烈的旨意,旗人是不得公开从事商业的,而且在持有旗地方面也有诸多限制。旗人,最主要的责任还是替忽必烈的帝国当兵从军,可不能一个个都变成阔佬富商。这样可就没有战斗力了!

除了行商之外,蒙古——欧罗巴帝国还拥有两种特权商人,皇商和官商。

皇商是和怯薛府有生意往来的大商人,其中最大的皇商有九个,俗称九大皇商。主要来自东罗马帝国、罗斯诸国和立陶宛。是最早投靠大蒙古的欧罗巴商人,君士坦丁堡那边的外贸线路,和金帐汗国、伊利汗国、两河的忙哥帖木耳汗国的贸易都是由这些皇商负责的。

官商则是服务于各个旗的大商人,数量约有百余家,散布于国家各处,主要从事贩卖食盐,酿酒卖酒,开发矿山,买卖奴隶等垄断性行业。

和行商一样,皇商、官商的当家人也都拥有蒙古授予的官职,同时也不是旗人或旗奴。当然,这三类特权商人,毫无疑问都和蒙古——欧罗巴帝国的大人物们有着一些特殊的友谊。

而通过行商、皇商、官商这三类特权商人,忽必烈的朝廷就基本上把整个国家的商业控制在手里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