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大论争(第2/5页)
那位大夫正捻须听着双方辩论,只颔首一笑道:“请便!”便不再理他。庆忌也不客气,就在席上坐了,凝神观二人辩战。
此时孔丘已然反驳,少正卯侃侃又道:“孔大夫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然则,何为义?谁来界定义与不义、大义小义?若遇事不谈利弊,张口仁义,请问这标准如何界定?义与不义的界定之权掌握在何人手中?是万千庶民之口吗?可笑!
你说行之于义,何者为义?你说取之有道,何者为道?你说天下为公,何者为公?此皆虚妄之言,试问升斗小民如何明了?最终还不是为政者说了算?而法,明文载律,有标尺为鉴,那又截然不同。
有法可依,就象墟市中购买东西,既明了它的作用,也知道它的价格,庶民百姓就象买东西知道它的功用和价格,自然可以照之行事。而以德、义作为治政之据,那就是货物只说明功用却没有标明价格,任凭商家漫天叫价,随便定义,看似大公无私,仁爱世人,实则庶民更无保障,你说你之所为‘亦有仁义’就成了。最可怕之处是,墟市上别人这样漫天叫价,你可以不买,然而为政者如此漫天要价,朝令夕改,你还不能不忍受,因为这卖家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
孔丘与少正卿所谈,并非要法治便不讲仁道,要仁道便不讲法治,只是谁为主,谁为辅而已。少正卯这番话令听者频频点头,这些在场的大夫士子们多少都有职务在身,自然明了动辄以“道德仁义”来界定是非,远不如明确律法更易管理和实施。
孔丘昂然道:“天地之明莫大于日月,人道之理莫大于仁礼,君子之道,不仅修身,亦可治国。仁者爱人,礼者秩序,圣贤之道,人道之要,已尽在其中,广施教化,但使人皆君子,君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腹心,何愁大道不行?而法自上定,法自上行,如无仁德以制之,必成权术,则君成暴君,政成暴政。”
少正卯双眉一挑,立即还以颜色:“孔大夫此言夸大其辞,危言耸听,听来理想,实难施行。依你礼教,难道没有上下尊卑?人存于世,本有是非观念,非是必从周礼方有仁义,三皇五帝,难道不是圣贤?唯你所言,只可依赖圣贤,然则你有何能可教化天下人皆为君子?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卯以为,即便在利己前提之下制订平衡规则,也比不承认事实现状,寄希望于圣贤降世爱己爱人要强。孔大夫所虑之暴政暴法并非没有,然则这种律法必以损害弱小为前提,而起于霸权威压的不公正律法,也必然随发展而变革纠正,否则并不长久,真正的法,乃平衡各方利益之所在,自能长久,也自当公正。”
他们的学说各讲各理,旁边的士子们听的津津有味,而庆忌是有着今后两千年见识的,自知他们的学说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后世的制度远比他们现在所倡导的健全,也不想从他们的学说中有所学习,他来这里,一为消磨时光,二是存着好奇,倒没往深里思索。
只是在他本心里,还是倾向于少正卯的。在他看来,法制社会才是保障社会的基本条件,后世常言道德伦丧,假货泛滥,坑蒙拐骗,这种事屡出不禁时,也有人大讲是儒学不兴之故。但是在庆忌看来,这种人哪个朝代少过?例朝列代巧饰伪言、鱼肉百姓、坑蒙拐骗、贪污受贿的奸臣贪官比之这些无良商贩哪里逊色一毫?他们哪一个不是习圣人之说,学四书五经,得以入朝为官的儒家弟子们?何以一说忠臣义士,便列为儒家表率,似乎非儒家教化不出此等君子,对那些祸国殃民的奸佞败类,却不谈教化失败?
少正卯那句话问的对,周礼始于周公,周公之前难道没有圣贤君子、没有忠臣义士?仁义道德并非因儒而生,儒只是把已经存在的一种是非观念强调到了极崇高的地位,甚至把它当成治理国家的保障而已。就是那些智商低等的动物,也有族群存在的规则。人类自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走到今天,社会文明不断发展,适宜人类社会存在的是非观念,人群法则自然也会衍生。并非不重儒便道德沦丧,也并非独崇儒便能教化所有人。利之所诱,自然有人行那不义之事,要禁绝这种现象,非法不足以依赖。
尽管此时少正卯所倡导的法治距后世的法制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但是这种治世思想毕竟向法制社会迈进了一大步,如果他做评委,那是一定会给少正卯高分的。可是如果他做皇帝,那他也是要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就算他骨子里用的不是儒家那一套,因为那更有利于他的统治。这样说来,他做取舍,其实也是因着一个利字,又与仁义何关?只是这利有大利小利,有长远之利与眼前之利,所以执政者纵然依赖于法,为求大利,为求长远之利,也不会行使酷政暴法。特例自然是有,可是宣扬儒术仁政的皇帝中,又何尝没有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