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挑衅,赤裸裸的挑衅(第2/3页)

身为金州州衙第二人,如今却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平时根本放不到眼里来的小文笔吏轻视乃至于挑衅,遇到这样的事情怕是泥人也要激起三分火气,更别说久混衙门的马别驾了。

在这个时候,尊严受到严重挫伤的老马根本就不会去想:以唐成一个归他管辖的小小文吏,若不是实在被逼的狠了,又岂会自找不自在的向他挑衅?下位者时时在关注乃至揣测上官们的心思,而身居上位者又有几个能真正体察手下人的艰难与无奈?

归根结底一句话: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尽管老马心中郁火大躁,但总不能就在此时发作唐成。毕竟把唐成从郧溪县衙抽调上来是出自孙使君的授意,他可以用软钉子对付唐成,让他有苦说不出。但如果撕破脸硬来的话,这发作的就不仅仅是唐成了,即便唐成在老马眼里不过就是条狗,但打狗不还得看主人?别看孙使君说话时温温软软的很江南,跟他相处这么长时间下来,老马清楚的知道孙使君也不是个善茬儿,否则早就被他给拱下去了。

就是不为孙使君的面子,这时候老马也没法发作,这可是文会,以他老马的身份若与唐成这么个不到弱冠的后学撕破脸计较的话,对他来说,赢了也是输!打压后学这可是士林中最坏也最容易传播开的风评,也正是他的身份决定了老马无法做出这样不顾风仪的事情来。

忍,此时任老马心中如何积郁,他能做的就只有一个字儿:忍!

光脚的可以不怕穿鞋的,但穿鞋的却不能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就如同剑有双锋,身份在带来尊荣显贵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多的拘束。

眼下既然不好做什么,老马就有些后悔刚才不该把提前拟好的诗作交给关关了,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由童子记录后交过去的,他是明经科出身,作诗本就非其所长,加之年纪渐老诗思渐退,提前做好的这首菊花诗虽然耗费了不少功夫,但老马自知其诗不过是中平罢了。

这样的诗若是像以前的文会那般应个景儿自然没什么问题,反正歌女那边早就是安排好的,任别人作的再好,歌女口中唱出的依旧是他的诗。身为在场文人中身份最高的,诗魁除了他还能有谁?

但关关刚才的表现让老马有些心中无底,他毕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交了诗的,若是关关开口唱出的却不是他的诗作,这让近十年来一直稳坐金州文坛盟主位子的老马情何以堪?别人又会怎么看他以前屡屡夺得文会诗魁的经历?

脸面哪,脸面!便是那些市井百姓也知道树活皮,人活脸。遑论老马这种身份地位的人?

在各怀心思的紧张等待之中,关关纤长的手指终于翻完了最后一张素笺,随后便见她自其中抽出一张仔细记诵了片刻后缓缓站起身来。

因有刚才的经历,此时接过琵琶的关关每往台子正中走前一步,那脚步声就如同重槌一样击打在刘景文心上。

至圣先师孔老夫子保佑,这个小娘皮关关千万别再出岔子才好。

一步一步,关关终于站在了菊花台正中,在那双水汪汪的杏眼往台下环视的同时,手中十指拨弄处,一串带着孤高豪放之气的音声已流泻而出。

唐人作诗便如汉乐府及宋人写词一般,是为配乐而歌的,什么样的诗配什么样的乐,其中自有定制,乍一听到关关这歌诗前的开场琵琶,老马已是脸色微变。

手中十指挑捻,关关红唇启处,已将今日诗魁之作唱出:

迎风独立不妖娆,傲骨凌霜品自高。随任他人多贬褒,我行我素自逍遥。

诗近盛唐,因强盛的国力和开放的心态,时人评诗听诗时喜欢的是与时代风气相合的豪放之音,譬如“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譬如“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也是杜甫诗名在当世不彰的根本原因,只因他虽也算得是盛唐人物,但诗实是写得太苦,也太过于谨严,实难让有盛世心态的唐人所喜欢。

关关刚将这首菊花诗一叠唱完,菊花台下已有叫好声起,迎风独立不妖娆,傲骨凌霜品自高。这两句用来形容深秋盛放的菊花确实合适,但引起众文士们称赞的还是后两句——随任他人多贬褒,我行我素自逍遥。这两句虽然一无典故,二不华彩,但胜在那股子自信傲岸的气度,恰与时人心态和时代诗风相符。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前朝四杰之首王勃《从军行》中的压卷两句岂非也是一无典故,二不华彩,但正因他写出了国势蒸蒸日上之下唐代读书人渴望沙场建功的心态,是以便成为传唱不衰的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