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四节 白牦牛和小兵(第2/2页)
云烨收回望远镜对杜如晦说:“以后在战场上,火药的运用会达到一个出神入化的地步,我甚至敢断言,谁掌握了火药的秘密,谁就能在剩下的数百年里掌握最大的主动权。在这一点上,我们暂时领先一步,后面还有很多的路需要走。”
杜如晦也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叹息一声道:“老夫担心今后战争发展到了极致,所有人就会无所不用其极,只要是能有效杀敌的武器,就会拿出来运用,就像之前突厥人到处扔死尸是一个道理。”
前面的爆响刚刚结束,后阵又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响声,杜如晦看看腾起的黑烟又说:“你给陛下的奏章那么说到底合不合适?我们在驼城里稳如泰山,你非要说成危如累卵,你婶婶年纪大了,不知道能不能经受得住。”
“老爷子,这是军中的惯例,不往危机悲壮里说将来将士们回到长安也不好叙功不是,你看看,突施一沾即走,明显是在保存实力。我敢保证,这个家伙一定想着回到碎叶城怛罗斯,然后立刻开始西征。”
“你觉得突施会不会坑吐蕃人一把?”
“这很难说,要看突施是不是有枭雄的心智了,其实现在我们被吐蕃人拖着走不开,他大可从容不迫的退兵,转而全力向西进攻,到现在他还没有做出决断,说明这家伙成不了大器。”
“你听听,吐蕃人依然在不停顿的进攻,火药爆炸的声音已经响起三次了,禄东赞算是一个狠人了,知道如果不继续就会前功尽弃,可是他没想到突厥人已经回到壕沟那边去了。”
杜如晦有些怜惜一根筋的吐蕃人,估计现在已经是尸骸遍地了。
“把那些伤兵放到壕沟前面,好让突厥人带走。”云烨看了一会战况就对刘正武发布了命令。
“那些人活不了了,在大夏天受伤,尤其是火药伤最不容易复原,你如果怜悯他们不如一刀杀了他们来的干净。”老杜觉得云烨的手段有些过了。
“能有效打击敌人的时候我绝对不会放过,死在自己人怀里,要比死在战场上更加的让人震撼,这些伤兵说不定能够帮着突施早点下定决心。”
云烨说完话就直接去了后城,他想看看是什么东西支持着吐蕃人明知道是陷阱还要勇敢的踏进来。到了后城,看到一个吐蕃人在枪尖上挑着一只狐狸尾巴就全部明白了,谁后退,这条狐狸尾巴就会戴在那个家伙脖子上,预示着他像狐狸一样胆小。
“大帅!这些家伙确实狠,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后退到那个狐狸尾巴以后,禄东赞这是铁了心要让这一千吐蕃人探明虚实。”范弘一负责后城的城防,面对吐蕃人的强悍,也暗暗钦佩不已。
吐蕃人每一步都走得非常的小心,这样就无意识的拉开了散兵线,导致火药的杀伤性不如刚开始那么大,禄东赞的一千人手没有白白扔掉,他现在至少已经知道了在和云烨的大军作战的时候,松散的战线一定要比密集的战阵好得多。
随着吐蕃人的大脚跨过警戒线的时候,八牛弩的声音响了起来,只一波箭雨,整个战阵上就只剩下那个挑着狐狸尾巴的家伙还能站着,他犹豫了一下,竟然选择了继续前进,云烨在望远镜里看到了这个家伙在流泪,神情狰狞之极,但是发现这个家伙的脚步却没有半点的犹豫,甚至越走越快,走后竟然挺着长枪冲过三百米的弩箭防守区域。
云烨没下令,知道那个家伙能穿过弩弓的防守区域,全赖自己手下那些该死的荣誉感,唐人就是这种德行,喜欢敬佩强悍的敌人,纵死敌手也会笑脸相承。
这就是一个不大的孩子,脸上的稚气未脱,站在城下拿着长枪疯狂的攻击着驼城,除了能够在巨盾上划出浅浅的凹痕以外他一无所获。
就在范弘一准备下令将这个吐蕃人杀死的时候,从吐蕃的军阵里缓缓地走出来一头白牦牛,这是吐蕃人最高贵的礼仪,他们想用这头白牦牛换回那个英勇的小兵。
“杀了他吧!”杜如晦轻轻地对范弘一下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