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节 爱听故事的小苗(第2/2页)
“你看这样才对,现在是你抢劫他,过几天说不定就轮到他抢劫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抢我,我抢你的,自己占上风时候,一定要把本钱捞足,免得将来后悔。”听了无舌的话,云烨发现老家伙的眼睛里竟然充满了温情,一边说话,他的手就在小姑娘的身上似有似无的捏了几下,云烨可不认为这是老家伙在占小姑娘的便宜,八成又找到了一个练武的好材料,他就是这样,老犯病。
云烨无奈的掏出一枚金币又递了过去,还是无舌接了过去,放在小姑娘的手里继续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啊?这么小就过来抢劫,太危险了,你爹娘就不管吗?”
可能一句话把小姑娘的辛酸史勾了起来,无舌的样子又慈祥,既像奶奶,又像爷爷,不由自主的回答说:“小苗没有爹娘,爷爷也死了,没吃的了,我只好随八婶他们出来找吃的,看上你们的船,也是碰巧了,原来我们是在湖边摘干苇子,上面说不定去年没抖干净的米,拿回家做雕胡饭吃。”
“唉呀呀,我是最喜欢吃雕胡饭的,又滑又糯,别看我年纪大了,一顿也能吃两大碗,你居然会做雕胡饭,能干啊,我养了一个没用的徒孙,什么都不会做,整天都是让我操不完的心,前些日子,还把人家闺女从家里抢出来,我的老脸都没地方搁啊。”
这种八卦彻底点燃了小苗姑娘的好奇心,蹲下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烨说:“你就是那个抢人家闺女的混蛋?你抢他回去做什么,给你做饭么?”
一句话噎的云烨没法回答,一伸手就把躲在台阶下的狗子拽了上来,指着他对小姑娘说:“抢人家闺女的是这个混蛋,不是我。”
狗子天生就会哄女人,不管老的小的,洪果儿能被他哄得离家出走,两个人私奔,就知道这家伙的嘴皮子有多厉害了,既然知道师爷看中了小姑娘,哪能不上道,一个凄婉绝伦的爱情故事被他演绎的一波三折,说实话,云烨都听得入迷了。
当狗子讲到自己是如何思念果儿,在高山之巅学狼叫,发泄痛苦的时候,小姑娘听得眼泪巴叉,听到狗儿半夜偷偷的去和姑娘见面,她凶恶的父亲那最可怕的大箭射自己,好几回都是死里逃生,把自己为了见果儿一面不计生死的柔情讲述的委婉动听,至于自己早先看不起胖胖的果儿这件事,自然忽略不提。
故事讲了很长的时间,从下午,一直讲到了日落。当善良的无舌亲自给小闺女准备好卧房,关好门窗以后,看着蚊帐顶上发愣的小苗还在思考,自己为什么就这样到了岳州城?不过啊,刚才的那顿饭真是好吃啊,白米饭比雕胡饭好吃多了。
留下来没走的人当然还有那个昏迷过去的首领,所有的水贼都看见小苗和船上的肥羊谈笑愉快,本来就是一个漂亮的小娘子,说不定那些有钱人喜欢小苗,把她留下来做了妾侍,这在流民中间并不罕见,有了好机会就把握住,好心的八婶还把小苗的一只小黑狗扔到了船上,希望这孩子运气不差,遇到一个好人家。
流民和水贼是可以等同对待的,不管你是如何成为流民的,你欠朝廷的赋税这是摆明了的,被官府抓到,首先就有罪,当关庭珑告诉云烨其实大泽里面并不缺少人,只不过他们都是流民而已,洞庭湖上就有大的水贼七十六股,小的水贼不计其数,洞庭湖与其说是大唐的领土,不如说这里全被水贼所控制。
大唐刚刚开国二十余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讨伐贼寇,只要他们不骚扰州府,官府也就对他们的存在视而不见。
云烨不同,他现在见着一条狗都想拉到工地上去,更不要说满湖的流民了,特意坐了一艘商船去洞庭湖上见识一下这里的水贼,一接触,云烨就非常的喜欢这些水贼,只要通过劳动改造,一定会成为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