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四节 快意恩仇(第2/2页)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渗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的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合,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的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六十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