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六四章 军规(第2/2页)
荆越不敢废话,直接拿出来:“是银子。”
荆越拿出来的虽不是官锭雪花银,但也是熔铸好的银锭,一锭就有五到十两重,足足六锭,合起来差不多四五十两。
沈溪脸色雀黑,喝问:“荆越,你可知罪?”
“大人,将士出来打仗,哪个不想赚几两银子?都要养家糊口……”
荆越刚开始还狡辩,但见沈溪脸色难看,突然想起沈溪所杀的那些地方官员,赶紧低下头,“卑职知罪。”
沈溪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荆越私藏抄没银,明知故犯,论罪当诛,但念其以往功劳,且不问斩。来人,将其拖下去杖打四十!”
“大人……”
荆越一听急了,昨天抓了个老贼头不老实,才打了二十军棍,我今天只是做了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怎就要挨四十下?
旁边一起过来的军将,见荆越被拖下去,有些做贼心虚,没一个敢上去为荆越求情。
虽然军中一向禁止私藏战利品,但在《大明律·兵律》中,根本没有“私藏抄没银”一项,若说跟这条罪名有一定关系的,乃是《大明律·兵律·军政》中“纵军虏掠”之罪,但那也是劫掠普通百姓而非盗匪。
因为统治者明白,不给官兵好处,人家凭什么给你卖命?所以默认战利品中除了有政治意义的,诸如传国玉玺、亡国皇子公主等等,别的无论人口、牲畜、钱财、物资等都归战胜者所有,战胜者可以自行调配。
而《大明律·兵律》只是大致规定军规军纪,对于细节,则各军不一,就连沈溪年前南下平匪,也先后两次将战利品进行分配,用作补充犒赏用度,朝廷对此听之任之,因为这是沈溪的权力。
等于说,现在荆越“私藏抄没银”之罪,不是朝廷定的,而是沈溪用自家军规论罪,为军中上下进行规范。
跟着我打仗,少点儿匪气!
打胜仗战利品终归会分配下来,但不是你们自己揣兜里带回家,比拼谁胆子大谁藏得多,谁若违反,就算是我的亲卫队长也照打不误。
果然,沈溪这招杀鸡儆猴很管用。
别人被打说服力不强,荆越被打,还是自以为冤枉的情况下被打,军中所有将士都在心里掂量了一下!
荆越跟督抚大人平日里是什么关系?如果被督抚大人知道我也私扣战利品,那挨的军棍不是要比荆越还要多得多?
一时间人人自危,噤若寒蝉。
沈溪道:“随后,本官会派人清点抄没财货,若有一文短缺,则下令搜遍全军。若不缺,本官会根据军功多寡,于南澳山战后进行封赏!”
说完,沈溪没有进营寨,而是让人抬着被打得有气无力的荆越,一起往海边大营而去。
身后那些将官和士兵,赶紧把自己私藏的战利品归还,明摆着的事情,既然沈溪说了会把战利品颁赏下来,自己再私藏那就是找麻烦。
虽然眼下大多数人军功相当,最后分配下来的肯定比现在私扣的要少,但毕竟后面还有南澳山一战,大澳岛上就有这么多战利品,南澳山面积比大澳岛大几倍,想必岛上贼寇家底更为丰厚。
一场战事下来军功能分出个三六九等,到时候可以正大光明靠军功赚得盆满钵满,何必现在冒杀头风险私藏,到最后名不正言不顺呢?
“督抚大人此举太过,这不是要断弟兄们的财路吗?”虽然军中大部分人都支持沈溪,但总有人暗地里抱怨,毕竟沈溪断了他们的财路。
有人忍不住为沈溪说话:“这都看不懂,沈大人是不想便宜我们当中那些缩卵的龟蛋,趁着职务便利往自己怀里揣,那算什么本事?等南澳山一战结束,根据军功来论分到的财物多寡,那才叫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