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2)(第4/4页)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