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七章 这玩意其实是舞鞋?(第3/3页)
(说明:阴影和隐秘行动者的守护神,盗贼王子诺尔卡西奥是个彻头彻尾的神秘主义者,但同样也是个享乐型的中立混乱之人,无善无恶,无黑无白。任何人只要取悦了他,便能够够得到赐福。而他为了让这个世界更有趣,也总是做出让人可笑不得的事情。这件被称为“诺尔卡西奥的涂鸦护符”的宝物,便是如此。符文的材质当然是普通牛皮,但盗贼王子用自己的血在上面随便涂鸦了一道,便赋予了其规则意义上的神力。这种宝具,他一共制造了13件,随意丢给了他看得顺眼的凡人,生生地制造出了数位战无不胜的神偷,引发了长时间的混乱。)
纯粹以对隐秘行动的加成,绝不在死亡阴影面纱之下。只不过,属性加成微妙地更适合刺客或走灵敏路线的剑客之类的呢……陆希琢磨了一下,倒是没准备自己留下,觉得可以交给妮可或者莉姆。未来的诺尔达大祭司,其实还兼职了猎手职业,当然也要是兼修高速潜行和埋伏;而三无四刀流洋娃娃剑豪虽然是走的怪力路线的MT,但明明就有那种只要不说话不砍人存在感就堪称草履虫的奇特天赋,说不定是可以觉醒一点刺客之类的副业呢。
至于到底给谁,就让她们猜拳决定了。我带了这么贵重的礼物回去,应该就不会因为我不告而别而找我麻烦了吧?
大概……
方才,半神卓尔应该就是靠这个玩意,在没有任何人察觉的情况下进入神殿的吧?他,或者说那个神经病组织,到是玩了好一手调虎离山。要是真的让他们得逞,等到劳资和深渊宰相们干的双方精疲力尽,再直接把囚犯们,尤其是几个古老种比蒙放出来,说不定就能一次性解决两波敌人呢。
不过,任你们如奸似鬼,也喝本少爷的洗脚水啦!
当然,要提到洗脚水,我们肯定也不能忘了那一双被陆希用奥术之手摘下来的靴子。
(名称:苍穹舞踏之靴。品质:暗金圣物。)
(属性:腿部护甲50,灵巧+20,体质+10,感知+5,全魔法抗性+20。体力恢复速度+30%,魔力恢复速度+15%,奔跑速度+80%。全艺术技能+2)
“……其他的也就罢了,这个全艺术技能+2有什么用吗?我穿着它去参加联邦好声音和联邦有嘻哈,冠军就必然是囊中之物了是吗?所以,这玩意其实是个舞鞋是吗?这个坑妈的卓尔少年其实是穿着舞鞋来战场上晃悠?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好变态啊!”
(自带技能:1.旋风舞步,奔跑速度+100%,持续时间30分钟,冷却时间6小时。2.天空舞踏,无视行走地形,点水登山如履平地。持续时间30分钟,冷却时间6小时。3.至美形态,靴子会自动根据佩戴者的审美和要求改变心态,从铁甲战靴到舞鞋凉鞋应有尽有。)
(说明:这是美神阿芙洛狄忒给自己的好闺蜜,天空女神娜迪亚打造的一双舞鞋,然而却在诸神之战中落入了凡间。原本只是曼妙的舞鞋,却染上了娜迪亚的神性,成为了冒险者和战士最趋之若鹜的宝具。不过,若是落入了一个真正识货懂得艺术品位的主人手里,应当是能真正展示成其最美的一面吧?何去何从,但从一心而已。)
“……最美的一面估计一时半会展示不出来了。不过,拿着这东西接着去追人背刺我倒是很愿意接受的。当然,之前还是得做个消毒什么的。话说,别人穿过的鞋你要是不消毒就穿,应该是很容易得脚气的吧?”一想到这里,陆希就忍不住用看垃圾的眼神厌恶地看了看半神卓尔的无头尸体,挥了挥手,一把烈火便腾空而起,将他的尸体当场点燃。
除了这两件暗金圣物,对方身上的装备,陆希实在是懒得弯腰去扒了。如果莉姆在场,一定会因为自己的败家子行为而相当不爽的吧?
在对方尸体灼烧传来的烟雾缭绕着,陆希借着火光,将刚刚得来的神狱钥匙放在眼前认真地观察了一下。
“……好了,现在,这玩意应该怎么处理呢?放回去?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这似乎不是太符合一个主角的作风啊!那么,我是拿走呢还是拿走呢还是拿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