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我的军团(一)(第2/3页)

只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尴尬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会出现的,德伦斯·塔罗斯被自己的弟子完全架空了,他的那些老臣子们……嗯,当然也不至于是被疾风清洗了,只不过,在二代大头目疾风大小姐的率领下,由黑道、佣兵和走私贩子组成的某国际恐怖组织,却向着真正的白道大型联合商会转变,擅长砍人互殴的武斗派自然得理所当然地靠边站了,要是善于经营和谋划的官僚派则的打了重用。当然,如果你是那种文武双全能出将入相的类型,那自然一切都不算是问题。

只不过,瓦莱里乌斯先生终究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说他是“为战争而生什么”的就显得有点矫情了,但相比起和平的日常生活,的确是偏武斗一些。疾风虽然“清洗”了德伦斯师叔的班底,但在物质待遇上一直很厚道——这或许也是在陆希之前,组织的财政状况一直非常堪忧的原因之一吧——她给了这位一看就很有故事的“前”骑士先生,一笔相当丰厚的年金,就算是在涅奥斯菲亚当愚公什么也不做,也是足可维持全家上流社会的生活标准的退休金。然而,瓦莱里乌斯先生整个人的精神状况却都莫名地萎靡了下去,一副失去了生活激情和生存意义的样子。

……好吧,不管怎么说,就算是不能说“他是为战争而生”这样矫情和中二的话,但瓦莱里乌斯先生才不到六十岁,以一个高位的超凡实力者来说,就这么退休了也的确可惜了一点。想想那位外号“星辰眼”的格莉莎·埃尔斯坦女士吧,现在已经拥有了持剑子爵的地位,掌握两个新的奥克兰禁军军团的训练和编制,而且据说这个工作完成之后,还将要进入奥克兰枢密院任相当于大臣一般的重要职务。可是,在她遇到了现在的奥克兰女皇,不也已经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了吗?然后才开启了事业的第二春,或者说,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巅峰。

是的,对于各真正的实力者来说,五十岁只能算学校毕业,五十五岁才算是初出茅庐,六十岁才是真正的大展宏图之际啊!

于是乎,当疾风出现在他的面前,吞吞吐吐地问他愿不愿意到“一个正处在上升期,需要在战场上建立足够的的功绩,于是也需要一批优秀家臣”的贵族麾下去做事,瓦莱里乌斯先生对“德伦斯老爷和疾风大小姐”的大恩十分地感动,然后便依依不舍的,同时又毫不犹豫地打起行囊准备离开,而且还带来了最合自己心意的小儿子——和老爹教的一样,已经完全是只会用剑和拳头吃饭了——外加上组织中的几位老兄弟,一行总共十个人。

有了这一群当年在江湖上浪过……啊不,留下了传说的老色狼,陆希的家臣团总算是显得要充裕了很多。实际上,以陆希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身价权势,能够信任并肩作战托付后背的小伙伴已经很多了,但能够命令去送死的家臣扈从还真的不算多……没看到联邦那些奥法豪门出生的公子哥出征的时候吗?往往把自己打扮得跟个孔雀似的,然后身边前呼后拥跟着一大群鹌鹑和鸭子之类的。

什么,你说联邦对于魔法师的扶持人数是有限度的?这自然没错!可联邦还是一个私兵合法的国家呢。我又没让你政府掏薪水,打仗的时候带上一百个自家家臣又有什么问题吗?而且啊,我们不要一分钱还带着自己的家臣帮国家打仗,这分明就是自干……啊不,真正的爱国者!你们还叽叽歪歪什么啊!

统一军令?令行禁止?那是什么,可以吃吗?他们又不领薪水不是联邦军人,为什么要服从联邦军法啊?

现在你们知道,为什么联邦号称是世界上第一个完成了军事中央集权式改革的军队,是自由的希望灯塔之国的文明之师,仁义之师,但却一直在被奥克兰那些“王权贵族的鹰犬们”嘲笑是“熊孩子组成的童子军”的原因了吧?

瓦莱里乌斯先生虽然对自己的过去讳莫如深,但“圣罗兰骑士”的职业实在是暴露了很多问题,一看就是经过了去全世界最优秀最完整最严格的军官训练培训的高材生。于是,当他刚刚带着大家来到陆希面前,向他宣誓效忠的那一天,陆希便当场将自己唯一能够授予的少校军衔给了对方。并且,他还以近乎于蛮横的姿态,逼迫第四军团的将军们,全票通过典厩长的任命。

“这样是不是太激进了一些呢?”瓦莱里乌斯表示了异议,而且并不是客套话。

“我只是一个初来乍到的新人。无论是作为联邦军人,还是您的家臣,都还是新人,主公……新来的人便僭取高位,这会带来很大的隐患。”私下里,他一直是用这个略微有点出戏的方式来称呼陆希的,一副奥克兰标准骑士武人范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