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佣兵传奇的“传奇”(第2/3页)

“这么说,这位佣兵界的传奇,其实是一个很有敬业精神的职业典范咯?这一次,我们呢必须要做好面对他的准备了。”

“至少在大多数时候,他的确是佣兵中的职业典范,否则‘埃尔亚斯’也不会成为佣兵界最著名的都市传说了。”凯尔莉安娜笑道:“他创立了火吻佣兵团,某种意义上,也是奥克兰炎龙皇朝最重要的开国功臣之一。几百年后,他只不过换了个外貌,却依旧以那个身份出现,在涅奥思菲亚建立了佣兵工会。再往后,他莫名地成了克诺乌斯的老师和军事顾问,参加了启明战争。嗯,在剑帝雷斯纳特威名赫赫的那个年代,他又是那位佣兵皇帝的战友。最近一次以这个名字出现是二十年前,以资深佣兵的身份说服了佣兵工会投资,在涅奥思菲亚发行了《战场前沿》这本杂志,哦,顺便还以主编的身份在杂志上连载冒险小说,获得了文学大奖呢。”

“《战场前沿?被莉姆用来当武功秘籍的那本杂志?我还不知道那上来还有小说专栏呢。”

“以前还是有的,但自从那家伙离开以后,之后的几位小说专栏作家都不给力,再也写不出让刀头舔血的佣兵都能支持的文学作品了。于是,文学专栏便在五年前取消了。”

“真,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啊!”疾风听得叹为观止。

“因为他有的时间学习让自己感兴趣的事务嘛。那激活是一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只要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他都是会毫不犹豫地做。不存在善恶,不存在对错,只存在有趣与否。他觉得外面的世界很有趣,于是离开了龙城;他觉得当佣兵很有趣,就成了佣兵;他觉得创造一个都市传说更有趣,于是没过一个时代,就伪装成人类的外貌,以‘埃尔亚斯’的真名出现,于是便有了佣兵世界最强的称号传说。”

“听起来,还是个……很危险的家伙呢。”疾风蹙着眉头。

“是啊,从本质上来说,这才是真正的混沌呢。比混乱邪恶的恶魔还要混沌的混乱。”

“没你们说的那么夸张,从本质上,那家伙还不至于仅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就去任意践踏弱者的尊严和生命。我虽然不算好人,但毕竟是丹特米尔斯之女,怎么也不太可能对一个大恶人另眼相待。”凯尔莉安娜笑道:“我不是说过了,他是一个好情人。”

“可是,这位好情人,或许马上就会成为您的敌人了。”疾风说:“他是一个很敬业的佣兵的,现在的雇主却明显是地穴领主,甚至蛛后或岩隐之王本人。”

“那你又怎么知道,当代的夜天之玩小姑娘,‘让蛛后成为我的雇主’,本身就不是雇佣契约的一环呢?”一个声音忽然突兀地在屋内响起,整个陆希和疾风心头就是一紧。要知道,这里可是数万大军簇拥环绕的中军营在,门口更是有好几名黄金级的卓尔战士守卫,屋内的三人也全都是顶尖的施法者。这是要强悍到什么地步的人,才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潜入屋内,并且不被发现啊?

“有五百多年没见了吧?还是这么一个恶趣味的家伙呢!”凯尔莉安娜冷哼了一声,将手中的红龙精华丢在了桌子上:“这一次又准备以‘埃尔亚斯’的名字重出江湖,是又遇到什么有趣的事了吗?”

“你是知道我的,亲爱的凯特。如果不是如此,我宁愿再睡上二百年的时间。”桌上炎红色的晶体一闪一闪。陆希和疾风这才注意到,对方的声音竟然是从这晶体中发出来的。

“那么这一次,你选择成为我的敌人吗?”凯尔莉安娜不由得笑了:“那的确是很有趣,连我到了这把年纪,都开始血脉贲张起来了。”

“是啊,这可真是前所未有大手笔的旧情人撕逼啊!”陆希认真地附和道。

“为什么你总是在微妙的时刻表现出看不清气氛的钝感呢?这分明就是故意的吧?这样下去一定会让人讨厌的。”疾风没好气又翻了一个白眼。

“又不是金币,还指望人人都喜欢我?有你喜欢就够了。”

“到这种时候,还能用这么理所当然的口吻说着冷不丁的甜言蜜语。”疾风长长地叹了口气:“到底是怎样的环境才能出现你这样的怪胎啊!”

“对啊,所以怪胎和怪胎,才有合作的基础嘛。”红龙插话道。

“嗯,至少都有不分场景不看气氛乱插话的好习惯,我觉得你们俩一定会非常合得来的。”疾风冷笑了一声。

“嗯,这才是当代夜天之王的气魄嘛。”红龙大笑了三声:“那边的小哥,这么有个性的姑娘实在是超有魅力的哦。如果换成平时的我,一定会想办法发生点什么。”

“作为配角,这句话基本上就是竖旗了。我很期待看到你将来的死法。”陆希眯起了眼睛,声音却前所未有的和颜悦色。当然,只有不是傻子,都能听得出他语气中的森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