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套路卖书(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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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的当天,陈强终于回到的天津。

刚到天津,陈强就被接到了张伯苓的家中。张夫人早已经准备好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同时也是给陈强接风洗尘。

猪肉大葱馅的饺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桌上丰盛而并不昂贵的菜肴,全是都张夫人亲自烹饪,和张家人在一起,陈强又一次体会到了家的味道。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张伯苓开口说道:“去年十月份,河南的开封举办了第十六届华北运动会,你当时去美国参加奥运会,所以没能参加。今年七月份,第十七届华北运动会又要举行了,这次的举办地是在青岛,赛会的主裁判又是我。在山东举办比赛,你还要代表山东队参赛啊。”

陈强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只要是在山东地盘上举办的比赛,当然是山东的韩主席说的算。韩主席说陈强要代表山东队参赛,其他省份就算是有意见也得忍着。

其实就算不是在山东举行的比赛,只要韩主席发话,让陈强代表山东队参赛,那么也不会有人说半个“不”字。

韩主席主政山东已经有近三个年头了,这三年来韩主席在山东的地位是越来越稳固,他截留地方税收,扩充自己的军队,大有一种和南京中央政府分庭抗礼的姿态,现在的山东,实际上是处于一种半独立的状态。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其他省份的高官乃至南京高层,都轻易不会招惹韩主席。

张伯苓则接着说道:“另外全国运动会也将在今年举行,举办地点是南京,为了这次全国运动员,南京那边建了一座新的体育场。这也算是东三省沦陷后,国内举办的最大的运动会了。”

说到东三省沦陷,张伯苓有些郁闷的将酒盅里的白酒一饮而尽,随后他长叹一口气,接着说道:“热河那边传来了消息,日本人一直在搞事情,听说这个月初的时候,山海关的守军又跟日本人交了火。看来日本人的胃口真的不小啊,抢了东三省还不满足!”

张伯苓露出了忧愁的表情,而提到这个话题,气氛也凝重了许多,跨年夜所带来的欢乐,也淡薄了几分。

桌上的人沉默了几秒钟,陈强率先岔开了话题,他开口问道:“先生,我打算出一本书。”

“你要出书?出什么书?你能出什么书?”张伯苓的酒劲顿时消减了三分,郁闷的心情也被心中的惊讶给冲散。

出书可都是文学家们做的事情,陈强现在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年轻人,怎么看都不想是能写书的人。

“我写了一本自传,主要是写了我从报童开始,到奥运会上夺冠的事情,我想要出版,想让民众们更加了解体育运动,顺便看看能不能卖些钱,贴补贴补生活。”陈强开口说道。

“恩,卖钱是关键吧?”张伯苓苦笑着问,他倒是很了解陈强。

陈强略显尴尬的点了点头。

“你的经历,也的确是挺传奇的,可以写成书,回头把书稿给我看看,我帮你修改修改。”张伯苓话音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你真要出书的话,也不用找别人,咱们南开大学有专门的书局可以印书。”

未来的南开大学,也有专门的出版社,而在三十年代,南开大学有自己的书局,也就不奇怪了。

当时的“书局”,不仅仅是指出版社,像是印书馆、书店、都可以称之为书局。而可以出版书籍的地方也有很多,像是报刊、图书馆、书店,甚至一些卖笔墨纸砚的地方,都能帮助作者出书。

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中国的稿酬制度已经跟国际接轨了,当时的稿酬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润笔费”,也叫“润笔之资”,这算是后世的稿费。当时的润笔费的标准不一,北平的官办报纸杂志和学术期刊,稿酬可达4-5银元/千字,而上海的刊物大多是民办的,一般稿酬为1-3银元/千字,知名人士的润笔费要搞一点,比如鲁迅先生的润笔费,最开始的时候是3银元/千字,后来涨到了5银元/千字,这在上海算是比较高的润笔费了。

第二种是“提成费”,也叫“版费”,就是现在的版税,得是发行了实体书才能拿到的钱。后世普通作者的版税大概是6%,畅销一点的作者能拿到10%,那些比较牛叉的作者,版税才能超过10%。而在民国时期,不同作者的版税月不相同,比如郭沫若的版税是10%、胡适的版税是15%、鲁迅的版税是20%,版税最高者是梁启超,达到了40%。

第三种形式叫“作价购稿”,也就相当于现在的版权买断。

润笔费和提成费,是当时文人的主要收入。举了例子,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最初是发表在《新青年》月刊上,《新青年》月刊要按照5银元/千字支付鲁迅先生稿酬。后来《狂人日记》被收录到《呐喊》的小说集当中,当北平的新潮社出版《呐喊》的时候,鲁迅先生还可以得到20%的版税。当时一本《呐喊》卖五毛钱,卖一本《呐喊》,鲁迅先生就能分到一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