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9章 决战鳞甲天(三)(第2/2页)
远东《宪法》明确规定“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在军情紧急之类特殊情况下政府当局有权临时征用私人财产,但是宪法也指明王室财产不在此列。极少数思想激进的青年知识分子认为这是“封建特权在《宪法》中的遗迹”,然而寇拉斯王国既然是一个君主制国家,王室财产受到特殊保护也在情理之中,绝大多数远东民众对此并无异议。罗兰将“鲁道夫”号派往前线,就好比一国之君捐出自己的私人财产为全民谋福利,是一种值得大书特书的慷慨之举,但是,这并非一国之君必须承担的义务。
正是出于上述顾虑,帕维尔元帅对渡江作战方案稍加修改,没有明确指出需要使用“鲁道夫”号协助运输官兵和装备渡江,而是在递交草案的时候当面向摄政殿下提出上述请求,这样才符合君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