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野猪林(第2/3页)
悄悄的走了,正如同他悄悄的来,飘云远烟的脚步之下,不留下半分尘埃。
相见争如不见,多情何似无情,既是造化注定,未来总要生死相争,又何必多将情谊错付?
此时此刻,能萧瑟和谐、同舟共济、并肩作战,就已是天大的缘分,足够的幸运,但求珍惜、难忘,哪管来日再见于沙场上之时,必须刀锋见红,要以流血来对弈!
别了,比雪中莲更纯,比白牡丹更美的姑娘!
杨烨飞身起步,奔跑如流星,瞬息之间将日行千里的五花马都远远抛于身后。
可是他没有并发觉滑县城墙的最高顶点,有一条小小纤细的倩影屹立于上,望着他消逝的背影久久不忍移目。
有一种淡淡的惜别之情,凉凉的,涩涩的。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杨烨三人一骑,一路东行,直奔东京汴梁开封府,中途他们得到了赵夫人传讯,约定聚会于城中的大相国寺内。
他们日夜兼程,早赶晚行,越来越临近目的地,这一日,他们终于走得有点疲了,想要稍事休整,却望见前面烟笼雾锁,正是一座猛恶的林子。
杨烨定睛一看,就知道他们来了一处水浒传中的著名场景,是东京去沧州路上第一个险峻去处,有名的强人出没之地,豹子头林冲曾经遭遇过凶险的地方。
野猪林!
杨烨通晓兵法,知道“逢林莫入”的道理,本想劝说两位女性小伙伴绕过此处险峻。
竹潇雨柔到也罢了,但金梦姬就是个懒姑娘,不仅提出不愿意绕路走远,还建议就在野猪林中歇息。
她的理由很简单,怕什么强盗,咱们就是比强盗更凶狠的存在,身上的盘缠真的不多了,赵夫人没给我们多带金子,最好来些个不长眼的贼,好让我们黑吃黑。
杨烨认真想了下,回忆了下水浒书中的剧情,也没听说京畿一带有什么特别强的盗贼存在,天下四大寇,没一拨在天子脚下混日子的。
小心虽然没有错,但处处小心太谨慎,那生活就没有激情了。
所以杨烨最终默许了金梦姬的计划,决定不绕路,走野猪林。但是他又坚决主张不能在野猪林多做逗留,要迅速通过,到东京城里再好好休息。
一男一女争辩了一番,得竹潇雨柔拆劝,金梦姬最终妥协,批准了杨烨的预案。
杨烨还是比较当心的,在入林之前用神眼超视距仔仔细细查探了许久,确定了林中没有盗贼埋伏,方才答应一齐走入野猪林。
一入野猪林方知此林中凶险,只见虬枝参差,如似千条赤脚恶龙,巨木耸立,仿似红鳞巨蟒,远看如同地狱判官的倒勾虎髯,近看就像阿修罗天魔的血红妖发。
正是“一步踏进白骨场,遍地皆是朱砂血”。
金梦姬此时方才觉得后悔,终于领悟懒怠其实是个罪。
三人一骑行走于野猪林之中,突然发现在树影中有一个人在探头探脑,杨烨何等眼力,一眼就看分明了,那人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道人,一身青袍,手里握着一柄金色的长剑。
杨烨心中奇怪,为何自己方才用神眼超视距查探,分明是不见有此人的。
金梦姬有鹰的眼睛本领,她的视力其实并不比杨烨差,只是这姑娘没有侦查意识,很少见她把这个本领用到实处。
就在杨烨疑惑的时候,金姑娘的眼睛也发现那奇怪道人了,她是个鲁莽之人,张口道:“杨大哥,我猜这道人就是剪径的强盗,我们去将他捉过来,如何?”
杨烨还没答应她,这姑娘就开始扯开嗓子:“喂,死强盗,滚出来,姑奶奶今天要好好教训你。”
书中暗表,这道人原本不是个强盗,他也与杨烨他们一样,来东京另有重要任务要做,见金梦姬如此无礼,不由怒火上撞。
“我不来惹你们,你们倒来寻我。”
道人举起金色长剑,大吼一声,背翻身跳将出来。
“小贱人,你是自寻死路”!
金梦姬见道人来势凶猛,不敢轻敌,取出花仙钥匙,瞬发变身,为自己换上一身武将的甲胄,手中绰起一条白蜡杆长枪。
长枪抖动,如同怪蟒翻身,尽情挥动,幻化出枪花朵朵。
那道人见金梦姬枪法精巧,却是面不改色,但见他凌然一笑,说了声:
“米粒之珠,也放华彩!”
但见他随手一抛,金剑霍地托手,瞬间成了细小的剑丸,卷起凌厉的剑气,似风驰电掣般舞将开来。
金梦姬哪里见过这等神奇剑术,长枪被当头一剑劈为两段,甲胄也在剑光攻击之下四处受创,情况是岌岌可危。
杨烨大惊失色,归灵七宝刀出鞘,冲入战团,去替代金梦姬抵抗飞剑来袭。
这样的剑法已经脱离武术范畴,它不再是战场上的手段。已经是如假包换的道术手段,使用这类道术之人,一般都有一个特别的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