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走向全球?(第3/4页)
“哦!”齐洁有些懵懂地点了点头,等李谦都走开了,她才突然反应过来,当时就忍不住快步追上去,“啊?你还要再拍片子啊?”
李谦耸耸肩,“多新鲜哪!要是就拍这一部戏就算了,我至于下那么大工夫吗?”
……
艺术创作,和其它的事情有着很大的不同。
非创造性的工作,需要的是按部就班的去做,都可以有详尽的规划,只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了,但创造性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无法规划的。
因为它需要灵感。
灵感来了,对于一个音乐人来说,可能写一首歌只需要半个小时,甚至十几分钟,但没有灵感的时候,他可能很多年下来都拿不出一首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电影配乐,当然也是艺术创作的范畴。
其实目前的明湖文化这边,最近一两年一直都在承接影视配乐的工作,尤其是在去年索尼出现大动荡、明湖文化一下子挖过来好几位音乐好手之后,在这一块儿上,做得更是得心应手。
尤其是,明湖文化有李谦这么一个变态级的家伙存在。
一部电视剧、一部电影的配乐,归结起来其实就是根据剧情、根据故事背景,设定出若干情境,然后分别谱写出不同的曲子,并把它们稍加损益,在编曲上、乐器上、时长上等等,做一些调整,就可以分别放到若干不同的剧情上了——而明湖文化接手这些工作最简单的地方就在于,只需要拿到故事梗概,李谦立刻就能给出比较贴合剧情和故事背景的主题音乐,甚至很快给出主题曲、片尾曲和主要插曲!而有了这些作为整部戏配乐的骨架,其它的工作,即便是原本公司内并没有太过出色的音乐人,在李金龙的带领下,大家都能做得很出色,更何况现在公司还挖来了不少高手?
其实如此一来,也就等于是说,因为李谦的存在,在音乐艺术这个行业里,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也即灵感的问题,对于明湖文化来说,却是近乎不存在的。
所以事实上来说,或许对于别的音乐人,要接手《泰坦尼克号》这样一部大制作电影的配乐,是一件需要耗费很大精力去做,甚至还需要有特别棒的灵感,才能做好的事情,但对于李谦来说,却并不是什么难事,甚至对他来说,都并不需要耗费太大的精力就可以轻松完成。
因为,他可以直接抄!
所以事实上,做这部电影的配乐这件事本身,并不困难,他之所以最终还是婉拒了约翰·戴斯的邀请,主要原因并不在这里。
其实想想都知道,投资这样大的一部片子,在影片结束大规模上映之前,片方是肯定不会允许有一份拷贝被送到东方、送到中国的一家音乐公司来的!
所以,如果要做配乐,李谦只能去美国。
而一旦去了美国,就算李谦的工作可以很快完成,但整个工作却并不会因为他自己写出曲子来了,就完全结束了,具体到整部电影的音轨制作,是要跟随着这部电影一次又一次的剪辑版本走的,也就是说,这份工作一旦接手,或许他十几天就把活儿干完了,但接下来的几个月,却很有可能还是要隔三岔五就跑一趟好莱坞!
而这对于当下手头上已经堆满了无数工作的李谦来说,显然是不太愿意接受的。所以在迈克尔·强森上一次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表达了这个态度:歌曲的使用权,可以给,但整部电影的配乐,我没时间接。
但是,他却不知道,在简·怀特已经辞职不干的现在,早已成为詹姆斯·卡梅隆眼中第一人选的李谦,早就已经成了约翰·戴斯此行必须拿下的任务了!
于是,第二天,约翰·戴斯和迈克尔·强森再次来到了明湖文化。
而这一次,才刚一坐下,约翰·戴斯就很兴奋地开门见山,“嗨,李,我为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一个绝对会让你心动的消息!”
李谦笑笑,不置可否,片刻后,他笑道:“难道是卡梅隆先生又缺资金了?相信我,约翰,虽然我的钱不多,但我是卡梅隆先生的影迷,如果他的电影需要拍摄资金,我还是很愿意考虑投资的。”
要投资卡梅隆的电影?
别看二十世纪福克斯内部对卡梅隆的大把烧钱头疼不已,但想要入他的局,却不是那么简单的,连好莱坞的七大想要进局,都是煞费周折,更何况是一个东方世界里的小家伙?——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更何况,《泰坦尼克号》已经只剩下后期了,钱还够用。
只不过,好莱坞是从来都不会拒绝任何资金的,所以,约翰·戴斯闻言马上就笑道:“哦,天哪,我差点儿忘了你是一位出色的演员和投资人,哦,对了,你还是导演,天哪,李,你真是一位全才,一位天才!如果你想要投资好莱坞的电影,相信我,我能为你找到整个好莱坞最赚钱的电影,绝对不会浪费你的投资的!不过……今天我带来的消息,并不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