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3章 死亡恐吓(第2/2页)

在美国和加拿大,‘杀人’这两个字不能随便乱说,比如之前美国有一个案子闹的沸沸扬扬,就是一个生活不如意的人在网上发帖子说要杀掉奥观海同志,然后FBI和CIA联手将他给弄了。

美国和加拿大有言论自由,可以随便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有人不喜欢美国总统和加拿大总理,那可以随便指责他们,甚至嘲讽讥笑他们,但不能这样威胁他们。

在这两个国家,死亡恐吓等罪名相当可怕,尤其是被人拍下录像或者用书面留下了证据。只要话出口就是证据,谁知道威胁者只是随口说说还是真的打算杀人?要是真打算杀人怎么办?

两国法律都讲究防患于未然,比如说如果有人闯入了你家的院子,那你就有权开枪打死他,法律逻辑就是:谁知道他闯入你家打算干什么?万一是来抢劫杀人的怎么办?

文化不一样,很多习惯也不一样,死亡这个词在美国和加拿大用意比较单一,就是死掉,不像中国话里,可以是‘美死了’、‘爽死了’等修饰词。

显然,老爷子就是打算从这点入手收拾这些不懂法的埃塞俄比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