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魔岩三杰

翌日清晨,飞哥终于没再赖床了,没辙啊,今天要出门呢!

如果是让李胜单独和周公子一起去参加聚会,飞哥也不是说不放心,只是现在她现在觉得自己越来越黏李胜了,再者说,就和李胜所说的那样,他不在家,谁做饭,飞哥实在是懒得只是为吃顿饭就跑出去。

今天这场合不同,该有的装扮还是要有的,听周公子的意思这个聚会应该是个在外边野餐的聚会,所以穿的不能太过正式了,飞哥里边正统的衬衫加西裤,一双矮跟的圆头皮鞋,外边套了一件深蓝色的风衣,头发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刘海斜着往一边分过去,看起来有些中性的味道,英气十足,潇洒干练。

两人也不知道需不需要带什么东西,索性就空手了,李胜按照周公子给的地址到她楼下的时候给周公子打电话,然后就看到高处的窗户忽然开了一扇,周公子对着两人招了招手,然后就又关上了。

少顷,周公子就下来了,身上还背着一把吉他,圆领的T恤,外边套了个格子衬衫,牛仔裤,运动鞋,本来就是娃娃脸的她看起来就更加的青春飞扬起来。

看到她还拿的有东西,李胜拉起手刹,下车把后备箱打开,把吉他放进去,她和飞哥坐在后排,李胜一个人坐在前边开车,按照周公子说的地方,那应该是石景山的一个荒废的公园。

那里还能搞野炊?李胜表示自己完全搞不懂这些文艺咖的品味了,不过说起来,自从飞哥和李胜腻歪在一起之后,飞哥的品味已经开始朝着李胜这边偏差起来了,无论是口味还是品味,差开始变的怎么说呢,好吧,庸俗,就是大众化起来。

李胜觉得这是一个好现象,每一个文艺咖的内心都是一颗随时就会被引爆的炸弹,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爆炸。

砰!

炸伤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

现在的周公子,以前的飞哥,基本上就是属于这种,不过她俩现在遇到了李胜,就像暂时被冷却了一样,暂时被压制了下来,不过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不过李胜也没想过去扭转她们两个的三观,一个,周公子和李胜关系充其量就是朋友,唔,不对,应该算是朋友之上吧,恋人未满!

至于飞哥就更简单了,李胜信爱情,也不信,他觉得爱情就是习惯,他在习惯飞哥的优点的时候也同时在不断的接受和容纳飞哥的一些小缺点。

人无完人,这是必然的,并不会说因为李胜喜欢飞哥或者谁就能无视她的一切缺点。

……

路程不算近,但也绝对不算远,现在北京的路虽然堵吧,但是绝对没法和后世相比来着,最起码李胜一路上还能飙到八九十,就可以看得出现在的交通情况。

在下了环城路之后,又走了一段乡间的土路,三人终于到达了今天的目的地。

不过还别说,李胜下了车就觉得这帮文艺咖们还是有点本事的,最起码这环境真不错,远处能看到一条小河,河水不大,但也能听得到水声哗啦啦的作响。

周围都是树木,河边就是一片平坦的空地,在李胜们之前已经到了不少的人了,不过这些李胜都不认识,反正他今天的任务就是跟着周公子,给他把场面给撑住咯,这就足够了。

飞哥以前和自己的损友们聚会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就是去KK歌了,打打牌了,像野炊这种事情,倒也是第一次尝试,所以表现的兴致勃勃。

三人下了车,李胜到后备箱把周公子之前准备的吉他拿了出来,然后背在自己的身上,锁上了车门,跟着周公子的脚步走了过去。

“老何,你们来的够早的啊!”周公子笑着和那个正在准备烧烤架子的男人打招呼。

被成为老何的男人抬起头看了看迅哥儿,笑了笑,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你们也够早的啊!”这时候,从边上又走过来了一个看起来年纪更大一点的,这个李胜认出来了。

章楚!

李胜前世可是玩音乐的,虽然扑街,但是该有的崇拜和眼力还是有的,但凡玩音乐的,没人不是胸怀过摇滚的梦想,那个才是男人的终极梦想!

而章楚所在的魔岩文化正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和窦维以及何永成并称为“魔岩三杰”!

那是他们的巅峰时刻,是他们生涯的顶峰,李胜当初也曾迷过一段时间他们,不过后来三人就慢慢的陨落了,像一颗流星。

既然这个是章楚的话,那旁边这个不会就是何永吧?

李胜仔细的打量着那个正在摆弄架子的青年,一脸的不可置信,现在的何永好当年他站在巅峰上高呼我们都是垃圾时的样子相去甚远,也和他在后世李胜重生没多久的时候因为捅人被抓的时候更是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