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几家欢喜几家愁(第3/3页)

“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您儿子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

“好像是刑事拘留,我没听清楚,不就三天么,行政刑事有什么两样!”

听上去这不是一个大案子,但思岗县公安局能对他儿子采取强制措施,说明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毕竟这涉及到案件管辖权,搞不好他们会搬石头砸自己脚。

钱律师想了想,解释道:“张阿姨,经常有当事人的家属跟您一样分不清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其实两者的差别非常大,如果亲友被关押在看守所就表明他涉嫌刑事犯罪,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所以关押时间会比较长,正常情况下一个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出判决,快的三个月,慢的一年半载。如果亲友被关押在拘留所就表明他只是接受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最长关押时间15天,即使是几种违法行为并罚也不会超过20天。”

“他说3天!”

“张阿姨,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延长的。”

“钱律师,您等等,我再打电话问问。”

“好的,这个情况很重要,必须先搞清楚。”

按照丝河派出所民警留下的号码回拨过去,大年三十派出所一样有民警值班,只是不是办理这个案件的民警,那边确认是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张桂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再给律师打。

“刑事拘留,这就麻烦了。”

“怎么麻烦,钱律师,您能不能跟我们一起去,大过年的,我知道麻烦您和我们一起去思岗不合适,能不能帮我们找找人?坐牢,别人怕,我不怕,我去陪中洋,我陪他一起在看守所过年!”

最疼爱的就是小儿子,想起儿子,想起孙子,张桂珍老泪纵横。

她说了,费用不是问题!

钱律师权衡一番,凝重地说:“张阿姨,关押在看守所,这就需要刑事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因为涉嫌刑事案件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留给我们律师的时间越充裕,能为您儿子做的工作就越多。并且刑事案件只有律师才能正常介入办理,就算嫌疑人的近亲属也无法见面,更不用说了解案情。看样子我要走一趟,您去不去倒不是很重要,因为去了也见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