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帮凶(第2/3页)
还好,胡歌和唐嫣年龄相仿,又是上海老乡。胡歌当初同时被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和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录取,因上戏老师的劝说和家庭原因才最终选择留在上海。
因此两人有许多共同话题,几句家乡话过后,很快熟络起来。
熟络之后,话题就变得更广泛了。
拍摄间隙,两人坐在角落里用家乡话聊天。
麦小余正在跟导演商量着什么,唐嫣偷瞥他一眼,小声问胡歌:“你当初怎么跟公司签约的?”
胡歌不疑有他,大大方方把自己在《粉红女郎》剧组的见闻经历,以及随后的签约过程详细告诉唐嫣,听的唐嫣目瞪口呆。
在唐嫣心中,麦小余属于那种入侵娱乐圈的黑涩会大佬,手眼通天黑白两道都有关系。可按照胡歌的说法,麦小余并不坏,路见不平待人真诚,对公司艺人和会员特别照顾。
而且有本事,投资的影视剧都赚钱,还能捧红新人。
更大的差别在于:唐嫣心中,麦小余是坏人,用暴力手段威逼她替萌人赚钱,赚够一个亿才还她自由;而在胡歌心中,麦小余是好老板,签下自己是因为重视、器重、青睐和信任。
画风落差也太大了!
说完自己的签约经过,胡歌反问:“你呢?”
“啊?我啊,那个,面试签约。”唐嫣不想触及心底伤痛,转移话题,“公司是不是每个月给你三千块零用钱?”
“什么零用钱,那是公司补助,你应该也有。”
看来是我多心了。
唐嫣心中轻松些许,胡歌忽然压低声音:“告诉你个秘密,我怀疑那笔钱是麦总自己出的,不是公司给的。”
“为什么?”
“我之前问过雪姐,她都不知道那笔钱,还说公司从没有发过补助给艺人,都是封红包。而且,那笔钱每次都是从麦总的个人户头打过来的。”
不可能吧?
他是个骗子呀,难道良心发现?
唐嫣愕然看着远处的麦小余,这时候麦小余已经将导演、摄影师、灯光师都召集到一起了,看样子在布置很重要的工作。
胡歌碰碰她,问道:“你跟公司签了几年?也是五年吗?”
提起合同期限,唐嫣就觉得心里发苦,有种默默无言泪两行的感觉:“十年……”
然而胡歌的反应,几乎颠覆了她的三观。
“十年?麦总这么看好你!”
“签十年……是好事?”
对于不愁下家的成名艺人来说,合约太长肯定是坏事,那束缚了他们的自由;但是对于刚涉足娱乐圈、前途未卜的新人来说,合约期限越长,是对自己价值的一种肯定,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
胡歌咕哝两句,说道:“等会我给雪姐打个电话问问,看看我的合同能不能延长……”
于是,临近当天拍摄结束,麦小余接到了李雪的来电,而次日广告拍摄完成,胡歌乘飞机返回上海的时候,身上多了一份合同——那是他和萌人影视新签的合同,合约期限……十年。
对麦小余来说,这绝对是个意外之喜。
“你还真是我的福星啊。知道吗,我一直后悔胡歌的合约期限太短,幸亏有你,现在顺利重签,十年哦。”
晚上七点多,一家高档的西餐厅内,麦小余笑着对唐嫣说道。
今晚他请唐嫣吃西餐,作为胡歌改签十年合约的……奖励。
唐嫣有气无力的切着盘中的鹅肝,情绪低落:“是我害了他,我成了你的帮凶……”
“所以说你跑不掉了,认命吧。”麦小余心中好笑,故意这么说。看到唐嫣面露自责,他又问道:“胡没告诉你,明年公司准备斥资拍摄电视剧,他是我钦定的男主角吗?”
“啊,还有这事?他没跟我说啊。”
“呵呵,我有预感,那部电视剧很可能捧红他。所以你不用太自责,十年合约对我有好处,对他也可能有好处。”
唐嫣这才想起来,麦小余虽然是个骗子,是个坏人,但是……萌人是新人的“诺亚方舟”!
如果胡歌真的火了,十年合约也无所谓,大不了支付违约金解约嘛。
她抬起头,期冀的看着麦小余,怯怯开口:“那我呢?是不是……女主角?”
“你想太多了,女主角是我妹妹,那部剧是我送给她的礼物。”
唉,菲姐说的一点都没错,娱乐圈里到处都是关系户,没有人脉关系寸步难行啊。
唐嫣很忧桑。
这是她拍的第一步广告,片酬一千一,五五分成等于她才为公司赚了几百块,距离一个亿太遥远了。
而且麦小余还说了,让她安心在学校上课,学表演练台词提高演技,李雪会替她接一些合适的广告约,通过实践累积经验锻炼走位培养镜头感。
至于拍戏,等明年再说。
我什么时候才能替他赚够一个亿,赎回我的自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