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为难和反对(第2/2页)

幕后的菲力·拉舍尔、保罗·威尔森、海伦娜·埃斯波拉、大卫·罗比和杰克·沃森更是没有异议。

他们同样清楚一个成熟默契的制作团队对制作一部影片的重要性。

所以,米拉麦克斯再一次让艾瑞卡·斯坦伯格担任项目的制作人。

不过,也不是一切都会这么顺利。

在比尔·罗西斯与艾瑞卡·斯坦伯格就墨菲等人的薪酬谈判上,遇到了一些麻烦。

按照墨菲的预算和米拉麦克斯的预估,这个项目的制作投入怎么都不可能低于三千万美元,即便是米拉麦克斯这种等级的电影公司,如此大的投资也感觉到了压力。

特别是他们在昆汀·塔伦蒂诺的《杀死比尔》上面投入巨资,影片却因为各种关系一拖再拖,到现在还没有上映,整个公司的资金链已经有些吃紧了。

即便可以通过融资和预售解决部分制作资金,米拉麦克斯却也需要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他们不可避免的要压缩前期投入,以减少投资风险和资金压力。

因此,米拉麦克斯不想付给墨菲这个导演和其他演员过高的基础片酬。

尤其墨菲,连续两部影片全球票房超过五千万美元,已经可以让比尔·罗西斯向米拉麦克斯喊出五百万美元级别的导演片酬了。

这样的片酬无疑会进一步推高影片的制作成本,对于资金链吃紧的米拉麦克斯来说,这是很不想看到的情况,他们需要减小压力,也需要制作团队分担风险。

在好莱坞,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部分成本压入后期分成里面,影片盈利不佳,创作团队也拿不到多少酬劳。

米拉麦克斯只开出了二百万美元的基础酬劳,墨菲对此没有异议,只是交代比尔·罗西斯在后期分成上面尽力争取。

经过两轮谈判,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

墨菲在影片开拍前和完成所有制作后,可以分两次拿到各一百万美元的基础酬劳,如果未来《罪恶之城》的北美票房超过已经确定的三千五百万美元制作成本线,他能拿到一百五十万美元的基础奖励,如果北美票房达到五千万美元,则能拿到三百万美元的分成奖励,八千万美元是四百五十万美元,一亿美元则是六百万美元。

这只是分成协议的一部分,在比尔·罗西斯的谈判下,墨菲还将第一次参与到影片的周边分红当中。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除了工会硬性规定的比例,墨菲还能得到《罪恶之城》北美电视和录像带版权收入的百分之一作为报酬。

这一比例看着确实不高,比如影片的首轮电视播放权卖出几百万美元的话,他只能得到几万美元,但这是长期的饭票,影片不会只在电视台播放一轮,DVD是把租赁和销售都计算在其中,也就是说只要这部影片还存在,就可能为他带来收入。

夸张点来说,即便哪天他破产没钱了,也不至于连吃饭都成问题。

至于好莱坞影片如今越来越倚重的海外票房,墨菲暂时还没有参与分成的资格。

确实,很多剧组为了减少资金压力和降低风险,会与哪怕是名气不大的演员导演签订分成协议,但协议方资历不足,就想拿到高额度比例的分成,只能说痴人说梦。

墨菲很清楚,自己这条不断向上攀登的好莱坞之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不是妄想想出来的。

搞定这些谈判,剧组顺理成章的正式成立,弗兰克·米勒也从纽约来到洛杉矶进入剧组,不过他这个挂名导演也就是挂名,剧组所有重要位置几乎都是墨菲的长期合作对象,即便他想做什么,没有墨菲点头同意,也根本做不到。

当然,墨菲的影片就是以漫画风格作为基调,双方之间也不存在理念性的冲突。

而且弗兰克·米勒也不是那种张扬的人,要这个职位更重要的是监督,而不是制造矛盾。

与之相比,反而是哈维·韦恩斯坦提出的演员要求,更让墨菲为难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