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 胡汉三回来了(第2/4页)

叶枫‘哦’了一声,“大富豪强在哪里?”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龙哥却是一愣,“兄弟,这我可不清楚。”

“你从来没有去看过?”叶枫问了句。

龙哥却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我从来没有,你知道,我现在不能去。”

叶枫露出了理解的表情,的确,他的这种身份,只有一种情况下会去,那就是去炫耀,如今天天夜总会营业额明显的不如大富豪,龙哥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去那里,无疑是给对方一个嘲笑的机会。

“可是兄弟,你可以去看看。”龙哥把凳子拉近,用力拍拍叶枫的肩头,“大哥我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也不会求兄弟你的。”

龙哥觉得自己有些犯贱,天天夜总会虽然今不如昔,可是这个总经理的位置,还是有大把人想坐的,可是眼下这种情况,好像自己挥泪大甩卖,都是无人问津的。

“那我试试?”叶枫看起来有些于心不忍,“只不过万一不成功的话,你可不要怪我。”

龙哥大喜,“兄弟,我就等你这句话呢。”伸手一拍桌子,“小姐,来瓶人头马,今天我和兄弟你要好好地喝一场。”

叶枫就这样迫不得已的当上了总经理,龙哥第一时间通知了花剑冰,这总算是喜事,也算是龙哥按照花剑冰的吩咐,做成的第一件事,再加上新年将至,龙哥觉得自己多少有些苦尽甘来。

只不过花剑冰仍是那副欠揍的脸,若有所思地问,“他说去见网友了,你信?”

龙哥心道,他就是去见美国总统,又关我屁事,“他见谁无关紧要,关键的是他又回来了,他回来了,如花公子所愿,那花公子是不是要考虑下一步的行动?”

“不急,不急。”花剑冰摇摇头,“你现在要做的,还是要取得他的信任,我有什么计划,一定会通知你,你放心。”

龙哥有些郁闷,感觉到,花剑冰看来准备在这里过年的,他有什么计划,也不见得通知自己的,他可能会把自己卖了,自己还在无奈的帮他数钱,或者是,他想吃红烧人肉,留着自己,只不过嫌他自己洗锅麻烦,他就是恨不得说,龙威呀,你把自己洗干净了,切成块,放点香油葱花,然后烧好了,端上来,龙哥突然醒悟,怪不得花剑冰总是说鱼肉什么的,他多半是把自己当鱼肉了。

只不过龙哥觉得自己真的如同案板上的死鱼,想跳都没有办法,他的家业事业都在这里,他能跳到哪里去?

才和花剑冰分手,干妹妹就找来了,干妹妹姓李,叫李阿娇,也就是叶枫眼中的李太妹。

龙哥看了太妹一眼,有些皱眉,他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这个李太妹,虽然是他的干妹妹,可是他一直都是在晒她,只有她哥哥前,哥哥后的,唯恐别人不知道二人的关系,今天一看,龙哥就有些头痛,头发搞的和抱窝鸡一样,只不过窝里面养的都是鹦鹉。

要不是看在她死去的妈,当年在自己患难,给过自己几个馒头的份上,龙哥早就让手下把她扔到非洲去。

黑社会怎么了?龙哥从来不觉得自己黑社会如何如何,相反的,他有一种自豪,不错,他是读书读的少,可是又怎么了,多少大学生,硕士生过来上自己这里讨饭碗,前几天,自己的一个公司招经理,一个双料的海龟,孙子一样的投简历,那副样子,自己都替他爹娘闹心,学历高,不代表能力高的。

可虽然是这个心理,龙哥还是很讨厌别人把黑社会三个字写在脸上的,他更喜欢别人叫他龙老板,虽然手下对于龙哥这个称呼,很难改过来的,可是这个李阿娇,就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黑社会,仗着自己的名头,搞的鸡飞狗跳,今天看来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的。

“大哥,你回来了?”李阿娇一脸的亲情。

“嗯。”龙哥点点头,心想我回来八百年了,穿越回来的,你还不知道?突然想到叶枫说的话,心中一动。

“那个,大哥,你还好吧?”李阿娇声音拧的出水来。

龙哥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有什么事情,说!”

“是那么回事。”李阿娇犹犹豫豫的欲言又止,希望龙哥的不耐烦,也希望自己说的话能够引起龙哥的注意。

“没事?你如果没事,我还有事。”龙哥冷冷地问道:“甘威找过叶枫?”

李太妹吓了一跳,她的确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自从上次虎躯一震事件后,叶枫竟然走的无声无息,本来以为事息了,怎么又是旧事重弹?

“其实那个,我说呢……”李阿娇恨不得抱个琵琶遮住脸。

“到底有没有找过?”龙哥加重了口气。

“找过。”李阿娇这次回答的倒是干净利索,只不过却是叫苦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