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二章 琳达布莱克的让步,女性……(第3/3页)
“我只看了前十章,它确实相当引人入胜。”琳达说,“但致命问题就在于,它是你们华夏历史的背景文化,我是作者编辑,所以无论我是否感兴趣,都会至少去看第一章 。”
“但是普通的美利坚社会人民,他们不仅不会去主动了解华夏的文化,更会在看到书的内容简介,是以华夏神话体系作为背景,主人公和配角全是中文名字,他们就不会再给这本书翻开它的机会了。”
“你以为那么多出版社,在你没有答应附加条件后,连再谈条件的机会都没有,只是因为有色人种歧视吗?”
琳达摊开手:“这些并不是本质原因,但凡同样的故事,只要改成北欧神话背景,希腊神话背景,名字再改成英文名,相信我,就算你是华夏人作者,他们也愿意放松条件和你继续谈下去出版事宜。”
“资本追求利益,能赚钱的书籍就是好商品,他们并不在乎商品的国籍。”琳达深深地看着少庭,“不愿为你放宽条件,因为评估结果是,这本书不一定大卖,甚至可能首印能卖完都不容易。”
琳达布莱克小姐说的话,冰冷但也足够真实,但她给出的最大诚意还是出版合同。
这日谈话在琳达留下合同后结束,陆华然找了专业律师,又有华森特教授把关,这确实是份格外让步的合同。
甚至算下来这本书对于琳达来说,覆盖了人工费用、印刷费用以及推广费用后,她应该赚不到什么多余的利润。
除非《大道仙途》能畅销,她到可能还能小赚一笔,但最大头的利润确实都让给了原著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