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一章 都市异能题材,琳达上门……(第2/3页)
“可对于女性,我倒是认为不要过于追求真爱和相信爱情才是上上之策。”
陆华然叹息说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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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利坚呆了半月有余,附近街道和唐人街摸了一遍,吃了开在美利坚的各种沪市饭店、广州酒家,又尝了各种本土改良版本的各国餐厅。
无所事事的日子固然舒畅,久了也还是觉得应是找点正经事做。
陆华然都以为这两人要天长地久的当公子哥了,某日就见两人抱了台德国产的打字机回来。
她以为这二人要学习段时间,就见少庭字打的飞快,反而沈灵均要练习段时间。
“你怎么这么熟练?”沈莱恩好奇问道。
许少庭道:“再熟练也没用,也只能打英文。”
他心中想,要是拼音普及,有了这台打字机每天一万字都没问题。
手写的效率远远比不上键盘,但是这次准备的故事也不长,动笔之前他先向沈灵均讲述了,是个二十万字左右带有幻想色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少庭也早早和沈灵均选定了投稿期刊,是纽约本地的一本面对大学生的读物杂志。
故事主人公设定便是个十九岁,大一新生,有些害羞但心地善良,大多时候还算阳光开朗的白人男孩。
听到少庭要设定白人做主角,沈灵均蛮惊讶:“你要以白人做主角?”
“本土化再所难免。”少庭说,“你听我继续讲下去。”
这个白人男孩金发碧眼,但是寄人篱下,父母早逝。
沈灵均又打岔:“很经典的开头,塑造主人公悲剧性的童年经历,一看作者就是老手了。”
少庭没忍住捂他的嘴,抗议道:“听我继续说下去!”
沈灵均笑弯了眼睛,连忙求饶:“好的好的,你继续讲。”
这个故事的开始和日常生活没有区别,童年时期就失去父母,但除此外依旧各方面普通的白人男孩。他的一生大概便是升上普通的大学,毕业后找到个普通的工作,谈一个差不多的女朋友。
然后结婚生子,忙碌于工作,赚一份还可以的工资但基本都要花费在孩子和家庭中。
所有的一切都转折在某日普通的一天,爱玩的室友去参加联谊活动,主角只是在宿舍中准备考试前的复习。
深夜刚关上灯的他就被神秘人扼住喉咙,身后的血腥味宣告着来者不善,但是他就像是被老鹰捉住的小鸡,没有任何挣扎的能力。
但是这个神秘人并没有取走他的性命,只是给他注射了颜色诡异的药剂。
少庭讲到这里,主动问沈灵均:“你觉得这个开头怎么样?”
沈灵均答道:“你继续讲下去,至少目前还是愿意听下去,这针药剂是让主角只是睡着这么简单吗?还是说是某种让人上瘾的药品,以此来控制主角为某个组织做事?”
“是让人基因变异,能获得超能力的药剂。”少庭答道,“这是个都市异能题材的小说。”
如果不是读的书够多,沈灵均也要反应不过来:“基因变异我知道,生物学方面的知识,超能力是什么?都市异能题材又是什么?”
“超能力就是……”少庭想了想,“主角被注射药剂后,他发现自己弹跳力超过普通人,能轻轻松松一跳五六米高。带来的附加作用是他可以靠着这弹跳力,从平地靠着障碍物做跳板,几分钟内从外墙攀岩附壁上几十层高楼的楼顶。”
沈灵均这时已经开始感慨少庭的想象力,就听他继续说:“主角还获得了超高速与力大无穷。”
“这又是什么?”
沈灵均如果刚开始只是觉得那开头还算可以,那么现在已经对这个故事,尤其是这各种能力产生了巨大兴趣。
少庭本来觉得都市异能小说,在百年后都不算很火热的题材,所以在沪市时并没有考虑过写这类型小说。
但是来到纽约后,看着高楼大厦已有了雏形,他就自然而然的想到,倒是很适合作为这类题材小说连载发布的土壤。
二次工业革命电力的普及,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抗生素的发明,各种生物实验的展开,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都已经开始在写初稿……
还有比这更适合都市异能题材出现的更好的契机吗?
这日两个年轻人窝在房间中,就后来风靡美利坚的《都市英雄》小说的前传,那篇只有二十万字左右的《英雄诞生》的各种设定,兴致勃勃的聊了一个上午。
那时候来自华夏的作家许少庭,还只是打算作为衔接这段无聊时光,小试牛刀的在大学生读物杂志上了解下市场对题材的接受程度。
远远不知道历史上这普通的一天,会成为百年后学生们参加文学历史考试,会作为选择题出的一道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