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分歧(第2/2页)
这一点林子轩当然不会答应。
关于投资额度,林子轩觉得八百万美元可以接受,他能拿出三百万美元,但片中的主演要用内地演员,影片要在内地拍摄。
三百万美元相当于好梦公司的全部家底了,只是不用一下子拿出来。
林子轩不会这么孤注一掷,等拍片的时候恐怕要到九八年底了,相信那时候好梦公司能够拿出这么多的资金,甚至可能会更多。
在演员和拍摄地点的选择上,他们同样意见不一。
徐立公倾向于使用港台演员,因为港台的演员更有知名度,林子轩则认为港台演员的片酬太高,演技一般,性价比过低。
林子轩对港台演员的高片酬不以为然,如非必要,他不愿意使用港台演员。
徐立公想把拍摄地点放到台湾,那里是他的地盘,可以动用大量的资源,节省成本。
林子轩坚持在大陆拍摄,大陆的风光景致和历史底蕴不是台湾能比的。
这次的交谈除了大家都有意拍这部片子外,没有取得任何的共识,或者说是不欢而散。
林子轩清楚这只是一次试探,如果他太好说话,对方肯定会得寸进尺。
谈判就是一个互相妥协的过程,有的地方妥协没关系,但在关键的地方要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