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抚养权(中下)(第2/3页)

曹云和南宫腾飞玩手机,偶尔互相交谈一句,连带微笑。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我相信法官大人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我的当事人。”

法官和曹云、南宫腾飞算是老熟人,一见曹云这德行就知道要搞事。目前司法内部还在流传的一个小新闻,曹云送了假发给诸葛明,诸葛明追了汽车一条街。

法官:“原告,到你们了。”

“你来?”

“你来。”

曹云活动下筋骨,站起来,走到被告王辉面前,问:“我听被告你的律师团刚才说了很多很多很多……我本人觉得很有道理。在经济上我当事人确实距离被告你有很远的差距。就这里我问个问题。被告你的意思是,如果抚养权归我当事人,那么你就会对孩子不闻不问了是吗?”

令狐恬儿又化身令狐反对:“反对,我当事人要怎么做是我当事人的事。”

曹云道:“不,我只是想向法官说明被告的品行有多么的低劣。律师团都认为一旦抚养权归我当事人,被告……”

王辉打断道:“无论抚养权归谁,我会尽力保障孩子的生活水准,出国留学,回国创业,甚至继承星云集团。”

曹云点头,举大拇指,看一边的律师团:“你们分析的钱多钱少,有什么意义吗?法官大人,经济条件的好坏已经不是本案需要考虑的问题。”

令狐恬儿:“反对……我……”卧槽,这个打法是令狐恬儿第一次遇见,竟然不知道怎么反驳。曹云说的肯定是歪理,但是很有道理。王辉并不介意在物资条件上全力帮助孩子,你指出物资条件的差距,又有什么意义呢?

法官:“理由不成立,反对无效,双方似乎对经济问题都没有疑义。”

经济问题是最大的问题,这个坎怎么就被人家一句话给迈过去了?王辉也是本心如此,假设王辉认为,抚养权不归自己,自己一分钱都不给。那么就会被曹云诛心连杀,品行低劣,将孩子视为私有商品,没有任何亲情和感情……

令狐恬儿理解了,为什么和曹云对堂的人都有揍曹云的冲动。因为曹云的观点反驳不了,一口气憋在心里又特别难受。

王辉回答:“即使我再婚,在经济上我也能保证不会对孩子厚此薄彼。”

令狐恬儿欲哭无泪:大哥,你别说话,你一说话就会被捅。

果不其然,曹云惊讶问:“被告,这才离婚一个多月,还是因为你轨出离婚,你现在已经在考虑再婚问题了?”

王辉一愣:“这……”

“反对。”令狐恬儿:“我当事人只是说明未来的可能。”

曹云回头:“张月,你现在考虑过再婚吗?”

张月回答:“没有,我现在只考虑孩子的抚养权。”

王辉:“我……”

令狐恬儿踩脚,你闭嘴。你以为对面那家伙是谁?曹云根本就没去理会婚姻法。曹云是万法归宗,你没理,你没道理,我有道理,那就OK了。

令狐恬儿道:“我们暂且不说经济问题,先说目前的抚养环境。原告的餐厅还没有进入轨道,原告每天要在餐厅忙碌最少八个小时,请问,原告怎么照顾好孩子?”

张月:“我……”

曹云对其竖食指,摇动食指,不要说话。

曹云问:“据我所知,被告每天工作时间更长,而且平均每个月只有不到二十天在东唐,请问被告又怎么照顾好孩子呢?”

令狐恬儿:“这里就有巨大的区别,原告的母亲无力协助看管孩子,就算有力也无心。因为原告的母亲文化水平很低,无法适应城市的生活。根据保姆所说,孩子和外婆在一起,外婆竟然还给八岁的孩子喂饭,外婆关心的目标就是外孙多吃一口饭,她就放心了……”

曹云道:“知道了,农村人的素质不能照顾孩子。”

令狐恬儿:“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说明……”

曹云:“我同意。”

令狐恬儿:“我还没说。”

曹云:“你这么漂亮,说什么我都同意。”

令狐恬儿:“抚养权归我当事人。”

曹云:“我同意,但是法官不同意。”

令狐恬儿深吸口气不理会曹云胡搅蛮缠,道:“再看我当事人的家庭,当事人父母健在,并且身体健康。我当事人的父亲是麻省理工毕业的工程师,我当事人母亲是东唐大学金融博士。”

曹云:“他们是因为工作认识和相爱的?”

令狐恬儿:“关你屁事……法官大人,我当事人父亲经常带孩子去国外增加见识,去剑桥参观,去意大利欣赏艺术等等,这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曹云道:“既然说到被告的父母,有一件我不解。十天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属于我当事人监护孩子一周的时间,可是我的当事人却没有接到孩子。请问孩子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