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抚养权(中)(第2/3页)

曹云把面前资料收在一起:“怎么?”

云隐坐下:“这官司你怎么打?张月实际情况你很清楚,她要做全职妈妈,就没办法继续经营西餐厅,那她未来就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她如果要做辣妈,西餐厅必然亏本,她还不如做全职妈妈。王辉情况完全不一样,他虽然是星云集团的总裁,确实比较忙。但是除了保姆等外,王辉的父母可以直接照料孩子。而且你们怎么没有问问孩子的想法呢?”

曹云:“就因为你拿了一手好牌,所以才心虚?”

云隐:“曹云,不要酱紫嘛……大家都是朋友,没事聚一聚,低头不见抬头见。”

曹云道:“我们分析一下,现在左边是云隐你,右边是南宫腾飞。假设我转变立场站立在云隐你这边,下次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南宫腾飞未必愿意帮我。下次我需要云隐你帮助的时候,你还是会帮我。”

“这……这就是杀熟吗?欺负熟人?”

曹云道:“好吧,朋友一场,我可以透露一点点信息给你:王辉输定了。不过,考虑到孩子健康成长,南宫腾飞决定和王辉那边进行一次协商。”

云隐:“你和南宫腾飞竟然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哇……”

“哇你个头,你来的正好,送我过去。你可以一起参加协商会。”

云隐:“我怎么感觉协商会就是个阴谋呢?我甚至感觉我已经被阴谋了。”

“呵呵,走吧。”

……

王辉这边一共有六名律师,其中四名律师都是东唐中擅长离婚案的律师,还有两位,一位是令狐恬儿,一位是星云集团首席法务律师。(考虑律师较多,都有名字话会导致读者记忆混乱,所以全权交由令狐恬儿代言。)

“王先生你好。”曹云和南宫腾飞分别和王辉握手,而后和对方律师握手。

互相客气几句后,进入正题。曹云道:“王先生,我开门见山说吧。这个案子你基本已经输了,但是为了孩子考虑,我们提出一个协商方案。”

商业官司规则第一条:说官司必赢和必输的都是垃圾律师。曹云说王辉必输,完全是心理战术。王辉毕竟是成功商人,哪不知道这点小伎俩,道:“请讲。”

曹云道:“首先我承认从物资条件来说,孩子留在王家是可以获得更多好处。我方的建议:抚养权归张月,由王家抚养。如果张月再婚,抚养权转交给王家……”

令狐恬儿道:“抚养权一旦归张月,张月随时可以领走孩子,王家抚养孩子不是权力,而是义务。曹云,大家都知根知底,你别挖坑了好不好?”

曹云道:“张月肯定会再婚,我相信王先生也坚信这点。张月很清楚自身情况,她也会从孩子利益角度触发,把孩子留在王家……”

令狐恬儿:“既然如此,为什么张月还要争夺抚养权?”

曹云道:“就这个问题我问过张月,张月的回答不是我等凡人能理解。她告诉我,她知道二审自己必败,但是她要告诉孩子,妈妈不是不要你,妈妈已经努力的争取过你了。作为一位实用者,我不理解,也不想理解。”

王辉:“这确实是她会说的话,她很感性,所以她无法原谅我的错误。”

曹云道:“对,这点我也无法理解。做富太太很好,丈夫又不是找小叁,只是逢场作戏而已。”

王辉:“呵呵,就因为张月这个性格,所以我才会娶她。”

你妹啊,我到底要夸你前妻好,还是贬你前妻好?还是律师直接和律师对话最好,大家都讲究实力和利益,不去整那套虚的。

令狐恬儿道:“曹云,你的提议可操作空间很大。就算立合同:张月如果再婚,必须交出抚养权。难道你不知道这条合同是违反婚姻法,不受法律保护的吗?张月的真实想法是,我先把西餐厅稳定住,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后,我再腾出时间独自抚养孩子。”

南宫腾飞:“我们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女人都是善变的,今天这么说,明天又会那么做。感性这东西实在是难以琢磨。但是就目前案件来看,我方赢面极大。在这种情况下,张月最担心是王先生你要求孩子出庭。”

令狐恬儿:“孩子已经十周岁,可以出庭提出自己的想法,其想法会得到法庭的参考。我个人不认为这么做会伤害到孩子。相反,这是孩子的一次公平选择权。”

南宫腾飞:“你虽然不这么认为,但是张月认为会伤害到孩子。王先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点是无法改变的。我相信王先生也会为孩子的心理健康着想。”

令狐恬儿在王辉耳边道:“听起来他们有一点把握,但是他们很害怕我方请孩子出庭。所以他们今天协商会的目的,就是说服你答应不让孩子出庭。千万别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