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庭战(上)(第2/3页)
诸葛明道:“证人,你应该知道本庭审理的案件,案发时间是晚上十点左右,请问你有什么想说的。”
作为辩方或者控方的证人,他们在上庭前就会与辩方或者控方有交流。
刘巡知道诸葛明要问什么,道:“案发当天是81号和83号巡逻车,每车三名警员,我是83号巡逻车的司机。一辆车从五路巡游到一路,一辆车从一路巡游到五路。九点半81号车回派出所换班。”
诸葛明问:“突然换班?”
刘巡:“不,是日常换班。派出所有很多工作,有正常朝九晚五的文案工作,有24小时制的工作。83号车是正常巡逻车,81号车是半年前增加的一辆巡逻车,以增强对别墅群无人居住场所的管控。81号是下午两点上班,两点到六点,巡逻地段是南郊公路。六点后,南郊公路车流量大大减少,转而到别墅群进行巡逻。所以他们的换班时间是晚上九点半。两辆车错开换班时间,不至于出现管控空白时间。”
诸葛明点头:“案发当天晚上九点四十五分,一辆车停在5号别墅路边。期间有人抱着一位女士进入这辆车,这辆车开到29号别墅路边。一直到警察到达29号别墅的这段时间,巡警始终没有发现车辆。请问这个情况正常吗?”
刘巡道:“在这个时间段是可能出现的,但是存在很大偶然的机率。我们巡逻车没有规定车速,通常是较慢行驶。以83号巡逻车为例,我当司机我喜欢将时速控制在20—25,另外一位同事喜欢25—35,还有一位同事喜欢保持40。每天巡逻由谁开是我们临时猜拳决定的。”
诸葛明道:“车辆有可能不被发现,但是更可能会被发现。”
刘巡点头:“没错。”
欧阳逸举手,诸葛明示意其发言,欧阳逸道:“有没有可能有人监控你们车辆的位置呢?”
刘巡:“以我的专业知识来说,不排除这样的可能。”
诸葛明:“不,按照被告证词说法,叶澜邀约被告到5号别墅,被告从家里开车到5号别墅,早到晚到都不一定,说不定就和巡逻车遇上。一旦巡警询问被告身份,那么所谓诬陷计划就无从谈起。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怀疑叶澜和被告勾结布局杀死蒋寒月的原因。”
诸葛明面向越三尺:“被告,你住在一位叫叶乐姑娘购买的别墅内?”
越三尺点头:“是,她是我好友。”
诸葛明:“你有一个单独的书房,就算是叶乐未经允许也不得进入。”
越三尺一改镇静自如的表情,无奈苦笑:“是的。”
诸葛明:“这个房间内有什么秘密?”
越三尺:“有一些……有一些设备,包括软件权限等。”
诸葛明问:“合法吗?”
越三尺:“设备是合法的,不过在使用设备时候需要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使用。”
诸葛明:“有手机信号监测器吗?”
越三尺:“有。”
诸葛明:“你是否可以查询到东唐绝大多数人的电话号码?”
越三尺:“是的。”
诸葛明:“你电脑中同时有指挥中心连线的时实巡逻车定位。”
越三尺:“是的,不过我要说明一点,这些是我职权范围内可以配备的设备。”
诸葛明:“但是……”
越三尺轻摇头,无奈回答:“但是使用这些设备需要报批,或者是设立专案。”越三尺拥有独自调查权,可以不经过批准进行立案,越三尺只要书面通知检察长:某年某月某日开始立案调查就可以了。不需要批准,暂时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说明。但无论立案调查有没有结果,都必须上报,并且在立案期间要做好办案记录。
诸葛明:“案发当时,你有立案调查权吗?”立案后才有调查权。
越三尺沉吟许久:“没有。”
诸葛明问:“你是否使用了设备。”
越三尺看向曹云和欧阳逸,她忘记说明这件事,不过即使说明恐怕也于事无补。
诸葛明追问:“你是否违规使用设备对市民,或者是警车位置进行监控?”
越三尺点头:“我承认对某些公职人员进行定位监控,未对警车位置进行监控。”
诸葛明问:“你所称的公职人员当时在哪?”
越三尺:“别墅群附近。”
诸葛明问:“公职人员是谁?”
越三尺苦笑:“你们不是有答案吗?”
诸葛明:“我需要你说。”
越三尺:“九尾幸子检察官。”
诸葛明:“你在立案调查九尾幸子吗?”
越三尺:“没有,我在监控曹云,目标是曹云的父亲曹烈。”
诸葛明:“可是根据你的电脑显示,你同时监控他们两人。”
越三尺:“那是因为他们信号一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