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烈焰法庭(第2/3页)
床一看就知道很舒服,曹云一侧身躺下了,双手放在脑后,看着司马落折腾。
司马落钻上趴下,到处摸,到处找,忙了一会见曹云没动静,回头看:“喂,帮忙啊。”
曹云问:“帮什么忙?连个窗户都没有。”
司马落走到床边,低头在曹云耳边道:“找窃听器。”
曹云道:“不会有这东西。”
司马落一愣,站直:“为什么?”
曹云问:“从布置,从说话当中,你难道没有读出对方的骄傲吗?这种人自信或者说自傲,不屑窃听别人的谈话。他想要的东西,早就通过窃听等非法手段拿到了。”这就好比当表赚钱,钱多了就可以盖个牌坊,骄傲的表示自己的节操。
司马落半信半疑,再摸索半小时,甚至把电脑主机拆开,仍旧没有找到任何疑似窃听器的东西,终于是坐到椅子上:“你也是被绑架的?”
这个问题把曹云难倒了。曹云许久后道:“我是不是被绑架的,说真的,需要法庭辩论和法官仲裁。”
“哈?”
“有人打电话给我,问我五百万出一趟律师干不干。我说干,老子不干就是孙子。但是我没想到他今晚就要,我拒绝。他和我说我已经答应了,作为律师必须遵守契约精神,口头约定也算契约的一种。我就很为难了,他就让人推了我一把,把我送上车。”曹云道:“更难判断的是,他把手机留给我,说我报警也可以,打电话请假三天也可以……这算绑架吗?”
司马落想了很久:“我也不知道半推半就的绑架算不算绑架。”
“半推半就?”曹云笑喷:“我想起了陆一航主办的那个仙人跳案:半推半就的墙尖算不算墙尖。”
司马落是很正经,不苟言笑的一个人,看了曹云一眼,这有什么好笑的?打开电脑,道:“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
20年前,是娱乐业,特别是电影行业的黄金年代,在那个时代,明星的数量比较少,但是质量极其的高,同时粉丝的立场是非常坚定的。现在明星极其的多,无数的明星被无数N倍的明星称呼为老师,质量高低不予评价,粉丝中铁粉自然有,但是路转粉,粉转路是屡见不鲜,粉丝更多的是今天追你,明天爱他。
那个年代,明星就代表上座率,就代表钱。但那个年代的明星是非常挑剧本的,他们爱护自己的形象,并且有相当的公德心,不是现在代言开局四分身这类的明星。因此明星的资源成为非常稀缺的资源。
黄金年代,资源稀缺,怎么办?
20年前某天,一位影后被挟持绑架数小时,十天后,影后接拍了其人生的第一部,也是最后一部烂片。一年之后,影后被挟持照片曝光,其中包含没穿衣服的照片,影后自杀。此事激怒了东唐娱乐人。
各大明星纷纷爆料,他们经常被东黑威胁签约,甚至连顶级影帝也不例外。事情越闹越大,最终警方逮捕了名为‘胜守’东黑社团十多人,但是由于缺乏证据,其内部进行的串供,最终只有两人被定罪。
司马落道:“这案子和东唐当时社会背景有关,当时东黑非常嚣张跋扈,警方无能不说,和东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加上影后没有及时报警和当时娱乐行业普通存在东黑影子,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无论是什么黑,他们都是要花钱的,老大要好车,要住豪宅,要打赏马仔等等,都需要钱。钱从哪来呢?传统的X黑通常是通过娱乐,‘社情’,‘独唱’来赚取资金。比较冒险的点就是放毒,走私,抢劫等等。
娱乐行业中特别是电影行业是东黑最喜欢的一个领域,一来很赚钱,二来可以洗钱,三来可以漂白,四来电影行业属于上流社会职业。
“看来这个公堂是为这桩旧案开设的。”司马落朝下一翻,和曹云同时发出一声惊讶的声音。
这是一份开庭通知。
烈焰法庭第014号案件开庭通知。
第一被告人:沈冰。(沈适的父亲,沈氏影业总裁。)
第二被告人:李胜。(东黑胜守社团社长,李氏连锁超市总裁,六十八岁,著名慈善家。)
第三被告人:赵燕。(著名明星,今年四十八岁。)
控告罪名是,控告三人在20年前密谋绑架影后,并且在影后拒绝为其再拍摄电影后,将影后照片流出,导致影后自杀。
建议判处三人死刑,并且对三人家眷进行利益追责,按照家眷享受被告获得的利益不同,连坐罚刑。
“什么鬼?”曹云看司马落。
“什么鬼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烈焰法庭。”司马落回答:“烈焰法庭有记载最早是十八世纪,在当时是欧洲一个民间传说。十八世纪,欧洲商业,工业迎来了辉煌的篇章,因此导致社会阶级身份的转变。当时很多小说还有故事,就将商人描绘成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