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决定(第2/3页)

见她这副样子,吴尽欢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张彤被他笑得脸色更红,她问道:“你喜欢我?”

“哈?”她的问话让吴尽欢的笑声戛然而止,不解地看着她。

“只有对喜欢的人,才会做那样的事!”张彤板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说道。

只有对喜欢的人,才会做那样的事。这话好像一颗炸弹,将他的回忆炸了出来。

三十年前。

非洲一座名为塞卜西的小城。

吴尽欢和百余名娃娃军奉命进攻这里。娃娃军里,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最小的才只有八、九岁,当时的吴尽欢是十四岁,在娃娃军中,算是不大不小的年龄。

这场战斗,打得惨烈,百余名娃娃军,攻入城内时,已经折损了三、四十名同伴。进城之后,他们展开疯狂的报复,凡是在街上遇到的行人,一律格杀勿论。

他和十几名娃娃军负责进攻市中心的富人区,遭遇保安的疯狂抵抗。

趁着同伴们在正面吸引保安的火力,吴尽欢从侧翼潜入进去,他一个人,仿佛鬼魅一般,几乎杀光了富人区里所有拿枪抵抗的人。

之后他们冲进其中一座又大又豪华的宅子,男主人很年轻,只有三十出头,穿着笔挺考究的西装,似乎很有身份,此时却跪在地上不断的求饶,一名十岁左右的孩子走上去,冲着他笑,黝黑的脸上露出两排白牙。

嘭!

随着枪声响起,男主人倒地,AK47的子弹,在他的额前打出个拇指大的小洞,而在他的后脑,却留下拳头大的血窟窿。

吴尽欢在旁冷眼看着,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只有惋惜,自己应该抢先打死他的!

女主人疯了似的尖叫,从屋子里面冲出来。吴尽欢抢在同伴的前面,揪住女主人的头发,把她硬拽回屋子里,狠狠摔在地上。而后,他对着女主人的肚子狠狠踢了两脚。

当时的她,好像煮熟的大虾,身子佝偻成一团。

他很清楚,他所在的娃娃军,都是亚美族人,而这栋房子的主人,则是土库族人,亚美族人一直坚信土库族人掠夺了他们的财富,霸占了他们的国家,甚至要对他们进行种族清洗。

亚美族人有多恨土库族人,吴尽欢再清楚不过。

如果他对土库族人表现出丝毫的心慈手软,那么他的这些同伴们,将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作为下一个除掉的目标。

他想活着,他只想继续活下去,就得比他的同伴们更狠更残忍。

看到同伴们陆陆续续地走进屋内,有的娃娃兵蹲下身形,用血迹斑斑的手把她和她丈夫的首级被割了下来,插在别墅大门的门头上。

很残忍,但比这残忍十倍、百倍的事,吴尽欢也经历过。

没有谁天生下来就是铁石心肠,都是被周围的环境硬逼出来的。

与之相比,张彤,乃至他现在所有的同学们,都过得太幸福了,幸福得如同一张白纸,从没见过什么是真正的黑暗,真正的人间炼狱。

“你怎么又发呆了?”

张彤看着目光发直、机械性往前走的吴尽欢,忍不住出声问道。

她感觉吴尽欢总会莫名其妙的发呆,现在是这样,在五福饭店时也是这样,还让她差点以为他在偷窥自己,占自己的便宜呢。

吴尽欢从汹涌而来的记忆中清醒过来,看着眼睛清澈透底的张彤,他笑了笑,苦笑,说道:“抱歉,明天,我去不了你家。”

“为什么?”张彤又是失望又是不解地看着他。

吴尽欢说道:“明天我已经和朋友约好了。”

“原来是这样。”张彤的神情有些落寞。

“以后有机会,我会去拜访的。”

“恐怕,机会也不多了……”张彤若有所思地喃喃说道。

吴尽欢看了她一眼,没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但也没有多问。

傍晚,喻欢下班,吴尽欢从自己房中走出来,说道:“高三了,学习越来越忙,我打算住校。”

喻欢惊讶地问道:“欢欢,怎么突然想住校了?”

“住校方便一些,可以省下时间看书。”他当然不能对喻欢说他打算去Y市做易货,说了喻欢也不会同意,只能以住校来做借口。

这段时间,喻欢能看得出来,儿子的确很努力的在读书。不过突然提出住校,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她说道:“咱们家离学校又不远,上学放学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吧?”

吴尽欢早就想好了托词,他正色道:“主要是学校的学习氛围好,有不会的题,也方便问周围的同学。”

这倒也是。现在的高中课程越来越难,喻欢根本辅导不了吴尽欢,要说去补课,她也负担不起,就以吴尽欢的学校老师来说,补化学、物理的费用是每小时四、五百元,而且这还是便宜的,别的学校的学生过来补课,都是每小时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