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一章 老千对老千(第2/2页)
“熊哥,把狗关回去。”
“哎。”熊哥快步走过来,抓着三条狗的项圈,关回了狗笼。
娄凤芸此时听到宋天耀的声音,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有些歉疚的朝宋天耀望去。
宋天耀告诉过她今天要特意去陪陪鬼妹,只是没想到临时冒出个自称他大伯的男人,偏偏宁子坤看到这个人,又好像疯了一样喊打喊杀,娄凤芸想联系宋春良赵美珍,可是已经是夜里,再让宋天耀父母赶来北角,太过辛苦。
还好细心的黄六之前打回电话,才刚好把消息传给了宋天耀。
“宁先生,消消火气。”宋天耀站起身,朝着犹自怒气冲冲,手横扫把,扮演迟暮老将的大老千宁子坤笑笑:“里面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大伯。”
熊嫂闻言马上重重呼出一口气,惊魂未定的拍拍胸口,庆幸自己刚才只是说说,没有真脱下袜子堵对方的嘴。
“阿耀,阿耀是你么……”里面的中年人摘下了呢帽,此时也走了出来,看到院中卓然而立的宋天耀,愣了一下,印象中那个满身补丁,一身灰土,带着赵文业,宋雯雯,冯允之等等几个孩子整日玩耍的少年,如今已经是相貌出众的青年,立在院中朝自己望过来的目光,不见少年人的明亮和锐气,反倒是温润内敛,如同幽潭,不见波动。
宋天耀也认出,对方的确是自己的大伯宋春忠,虽然此时样子有些狼狈,身材也已经发福臃肿走样,可是脸部五官却并无太大变化。
说起来,宋成蹊三个儿子,样貌都算不得难看,最不出众的二儿子宋春良,年轻时也称得上五官端正,只不过后来生活困顿,才让脸上早早布满皱纹,挂上沧桑。
宋春忠看起来比宋春良要显年轻得多,宋春良看起来已经像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而面前的宋春忠则看起来甚至不到四十岁,面色红润,双目炯炯,头发修剪的整整齐齐,再用发蜡细细梳过,鼻梁高耸,下巴圆润,此时稍稍朝上微仰,隐含着傲气,身上的西装是做工讲究的高档面料缝制,衣袖下露出的半个腕表表盘,隐约能见到亮星闪烁,显然是镶嵌了宝石或者钻石,脚下一双小牛皮皮鞋,裤线笔挺,虽然衣冠有些狼狈,但是只看这身打扮,宋天耀能想象出这家伙走进自己工厂时,绝对带着那种老派英国绅士的气场和风度,走在街上,绝对会被认为是大家族的有钱富翁。
“他……他真的是宋先生你的大伯?”宁子坤不敢置信的望向立在门口的宋春忠,转头对宋天耀问道。
宋天耀点点头:“他叫宋春忠,不会出错。”
“王八蛋!大家同甘共苦四年!你连真名都没说过!”宁子坤又骂了一句:“大家死的不冤,是我们自己蠢!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就同你做兄弟!”
“被阿爷打掉颗牙齿,这么晚仲有心情来探我?”宋天耀朝宋春忠微笑着打个招呼:“好久不见,大伯。”
其实宋天耀也好,宋雯雯也好,赵文业,冯允之也好,他们几个对这位大伯的印象都不坏,的确,宋春忠恶习累累,家人也都叮嘱他们不许同宋春忠亲近,免得学坏,但是宋春忠那时候凭借赌术,倒是口袋里总有些钱钞傍身,偶尔会买些糖果给他们几个小孩子分食,或者心情好时,还会变些小戏法出来,哄逗他们。
宋天耀对宋春忠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这家伙坐在九龙城寨的牌坊下,自己都衣衫褴褛,却能在身边聚拢一圈中老年妇女,听他舌底生莲,一本正经的帮这些人算命,指引人生道路,然后看着那些妇女心甘情愿付钱给他。
当时香港沦陷前,从九龙逃去港岛的船票价格暴增,自己一家渡海的船票钱,都是宋春忠不知从哪趁乱偷来的金饰换的。
说宋春忠是骗子,无赖,宋天耀的确不能否认,但是宋春忠对家人方面,却并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出格坏事。
“唉……说来话长。”宋春忠苦笑两声。
宋天耀走过去陪着宋春忠重新回了办公室,这一次,娄凤芸马上亲自去帮两人沏茶,宋天耀请宋春忠落座,笑着问道:“阿爷对我说大伯你去了大马山打根,又去了巴西,可是怎么会和这个之前混迹广州上海的大老千宁先生认识?难道这么多年后回来,你见到阿爷又扯谎?”
“我说我现在是大工厂主,你阿爷也不会信,说是赌场经理,多半就信了,都是扯谎,当然选个让他会相信的说出来。”宋春忠打量着宋天耀:“阿耀,宋家三个儿子,第三代却只有你一根独苗,没想到,你如今出息了,已经是有钱人,我在大马都听到你的名字,最开始我不相信是你,只以为是同名,可是年龄也对得上,这才特意回来香港,见你一面。”
“大马?”宋天耀微微皱眉:“从马来亚听到了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