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官舅爷嫖出强奸案 罢贪官逼宫常委会(第5/14页)

听黎长钧的口气,似乎要按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这也在意料之中。单单一个刁富贵,倒没什么难收拾的,他再有钱,再二愣子,面对的毕竟是警察,想牛也牛不成。问题是,这个刁富贵,不仅仅只是一家大型煤企的总经理,他还是煤炭局长郝国光的小舅子。这就比较复杂了。刁富贵他们惹得起,但郝国光,他们得罪不起,至少,他们的顶头上司黎长钧就不敢招惹郝国光。郝国光和黎长钧虽然都是局长,但局长跟局长不一样,像郝国光,完全可以左右一部分人的官场命运。黎长钧的公安局长,如果郝国光不打算让他当,他就肯定得把局长的帽子摘掉。外人看起来,郝国光没什么了不起的,也就一普通人,长着一只鼻子两只眼睛,而不是三只眼睛六只胳膊什么的。但蓟原官场上混久了的人都知道,郝国光实际上手眼通天,否则,煤炭局那样一个肥缺,怎么可能老让他霸占着?别说他黎长钧,就连县委书记杜万清,都一直对郝国光礼让三分。在李明桥之前,至少有两任县长,都试图把煤炭局长的帽子从郝国光的头顶上摘下来,结果不但没摘成,反倒把他们自己县长的帽子折腾丢了。那两位县长,一个调去市残联当了个狗屁不顶的主席,一个调到市教育局,当了个同样屁事不顶的虚衔书记。从那以后,蓟原官场上混的人,大都在看郝国光的脸色行事,至于县委书记和县长,其重要性反倒排在后面了。

有这样一层关系放在那里,即便那位小姐有录音笔,强奸的证据确凿,但又能怎么样呢?按强奸论处,判刁富贵个十年八年?

事实是,那位卖淫小姐的所谓证据,远没有人家郝国光的一个电话来得重要。这不,局长黎长钧刚接完郝国光的电话,就前脚紧后脚地跑到沈小初的办公室,替刁富贵求情来了。黎长钧的求情当然不可能是低声下气的那种,而是带有命令性质的,听口气好像是在跟你商量,但这种商量等于没商量,人家是局长,一把手,跟自己的副手有什么可商量的?黎长钧的“商量”口气,只是一种姿态,甭管沈小初愿意不愿意,有没有反对意见,你都得听他的,按人家的意思办。

沈小初觉得真是没劲,活着没劲不说,这个警察也当得窝囊。有人说,当官要当副,操的心少,得的实惠多。但沈小初当了好几年副局长,没见捞多少实惠,窝囊气倒是受了不少。不管到什么时候,你都得看一把手的脸色:局长黎长钧的脸上是晴,你的工作就好干;黎长钧的脸色阴云密布,那么,对不起,你就准备随时随地挨吧。

沈小初明白,自己同意也罢,不同意也罢,都得按照黎长钧的意思处理。但他今天的情绪不好,不但不好,而且很恶劣,所以,沈小初的语气就不怎么友好。

他说:“黎局,你又不是不知道,全国上下都在严打,眼下的形势,纵容刁富贵这样的人,老百姓不但会骂我们,而且,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恐怕……”

沈小初打住了,再没往下说。

黎长钧面色沉了沉,但旋即又挤出一丝笑意,说:“沈局啊,能出什么事?不就一卖淫小姐吗?不狠狠地处罚她,就够给她面子的了。”

沈小初对那位卖淫小姐,本来也没有什么好感:堂堂一个大学毕业生,不找一份正经工作,却下贱到去操皮肉生意,这样的大学生,不仅没出息,更没皮没脸。但黎长钧的话不大入耳,沈小初就顶了一句:“卖淫小姐怎么啦,卖淫小姐也是人啊,法律条文上可没有规定,强奸卖淫小姐,就不算是强奸……”

黎长钧说:“强奸不强奸的,咱先不下定论,对方无非是想要俩钱而已,让刁富贵出点血,给对方补偿一下。”

黎长钧干笑了两声,又说:“刁富贵最不缺的,就是钱……”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小初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好也干笑两声,顺着黎长钧的话头,说:“刁富贵是不缺钱,但他缺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缺什么重要的东西?”黎长钧问。

沈小初说:“缺‘德’!”

黎长钧一愣,但随即反应过来,顿时哈哈大笑。沈小初也一仰头,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李明桥这段时间住在县政府招待所。

县政府招待所是原来的老名称,现在改名了,叫蓟原宾馆。蓟原宾馆比原来的名字气派得多,但老百姓叫顺口了,还是习惯于把蓟原宾馆叫做政府招待所。

本来,政府家属院留得有几套房子,产权属于政府办,专供一些非本地住家的县上领导居住。但李明桥调来蓟原的时候,前任县长走得憋气,连家都懒得回来搬,占用的房子就没有腾出来。没办法,政府办只好在蓟原宾馆给李明桥租了一间房子,标间。按卫振华的意思,要租个稍微像样点的套房。但李明桥拒绝了,他说,整那么大干什么?我就一米七二的个头,不胖不瘦,占不了多大地,标间就合适。卫振华解释说,套房的好处是不但宽敞,而且小范围的会议,可以直接在房间里开。李明桥说,睡觉的地方是睡觉的地方,办公的地方是办公的地方,开会怎么能在自己睡觉的房间里呢?我没有那么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