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3/3页)

只要不出事,不出大事,就是最大的成功。因此,每天信访办送上来的文件,他看得异常仔细,边看还要边思考,努力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蛛丝马迹,以便将重大事态,控制在萌茅之中。

今天送来的简报中,有一个上访案例,引起了唐小舟的注意。

几个月前,信访办接待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子上访。女子名叫郭丽华,原是陵丘市委招待所的服务员,她手里抱着的孩子名叫郭爱雨,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

郭丽华自诉材料有几十页,打印的,文笔相当流畅,故事也非常曲折,简直就像一篇小说。唐小舟想,这材料恐怕不是郭丽华写的,而是请人代笔的,从语言表达可以看出,写这个材料的人,应该是一个老手。

事件起始于差不多十年前,当时,刘成雨还只是常务副市长,郭丽华则是市委招待所的服务员,十八岁。郭丽华进入招待所工作才不过三个月,有一次刘成雨在招待所餐厅宴客,郭丽华参与服务。刘成雨敬了她几杯酒,她不得不喝。后来,别人给刘成雨敬酒,刘成雨又要求她代喝,她的酒量浅,当场醉了。刘成雨让秘书将她扶到房间去休息,她进入房间不久,睡着了,醒来时,刘成雨正在强奸她。当时,她猛力将刘成雨掀翻在地,并且大闹了一场。事后,刘成雨的秘书找她做工作,对她说,你闹下去,肯定没有好处,相反,你如果退一步,刘市长肯定会好好照顾你。就这样,她成了刘成雨的情人,几个月后,刘成雨让她离开了招待所,搬进了一套公寓房,正式包养了她。

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她和刘成雨在一起五年。眼见年龄大了,和刘成雨又不可能有结果,郭丽华想离开刘成雨结婚,和刘成雨谈了几次,刘成雨坚决不同意。无可奈何,她只得瞒着刘成雨谈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