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长风万里,后会有期(第10/15页)
胡不来说:“我保证你们母女吃好穿好喝好,过着富人一样的日子,享受着洪江富人一般的荣华富贵。不过有一个条件,除非在家里,你们永远不准提到和我的关系。”
胡不来不希望她们对外人提到自己,当然是有原因的。原因之一,他才刚刚当上师爷,就置下别室,若是传到古立德的耳里,这事可能就成了大事。原因之二,他在长沙是有家室的人,当初不知这趟回乡之行会是怎样的结果,也确实因为太穷,付不起举家搬迁的费用。到了洪江之后,虽然很快捞到了钱,可看一看洪江灯红酒绿的生活,实在不愿把长沙城里的黄脸婆接来。
一年后,桃云给胡不来生了个儿子。胡不来喜得什么似的,认定这是老天给自己的福报,便给儿子取名胡天报。
胡不来进门,桃云正带着儿子学步。胡不来大步跨过去,伸开双臂,抱起儿子:“天报,爹回来了,快叫爹。”
可就在胡天报叫了一声爹后,胡不来突然意识到,这个名字取错了。
假如眼前这一关过不去,那么,天报这个名字,就寓示着自己要遭到不好的报应。
乌孙贾的预感是对的,所有一切的症结,都在余海风身上。不管这些事是余海风所为,还是别人假借野狼帮之名,然后栽赃在余海风身上,余海风一旦死了,所有问题,就全部解决了。问题是,让自己来杀余海风,这个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眼前这一关怎么过?他必须想一个两全之策。
想了两天,胡不来派人把王顺清约出来,在码头边一间偏僻的茶馆里喝茶。王顺清当然不会保密,大摇大摆就来了,来到一看,里面是显得极其低调的胡不来,穿着一身很不起眼的平民衣裤。王顺清大吃一惊,还以为胡不来栽了。
“胡师爷,这是怎么回事?”王顺清问。
胡不来连忙做了一个噤声动作,又向外看了看,道:“小声,小声。”
王顺清确实把声音放小了,但还只是平常的程度:“老子日你个乖。你神神秘秘的,搞什么花脚乌龟?”
胡不来说:“乌孙大人派我来执行一件秘密任务。”
一听说是乌孙大人派来的,又是秘密任务,王顺清开始有了几分警惕:“什么任务?要搞得这么神秘?”
“杀余海风。”胡不来说。
王顺清吓了一大跳:“杀……杀……余……”
“叫你别那么大声。”胡不来说,“劫法场的案子还没结,又发生了西先生和整个洋枪队被全部劫杀的惊天大案,你应该听说了吧?”
王顺清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难道说,这两件案子,都是海风干的?”
胡不来说:“必须是余海风干的。”
王顺清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可以肯定,可以怀疑,可以假设,胡不来并没有用这几个词,而是用了必须这个词。这就有点太奇怪了,必须是余海风干的?怎么个必须法?又不是分派任务。
王顺清说:“证据呢?我仔细查过,劫法场一案,余海风有不在现场证据。”
胡不来看了看王顺清:“你是当官当糊涂了吧?自古以来,所有当官的是怎么办案的,难道你不知道?”
王顺清还真没想明白,反问:“怎么办案的?”
胡不来说:“如果查得到证据,那么,证据就是证据。如果查不到证据,官员的话,就是证据。你想一想,劫法场和杀洋人,两件惊天大案,这样的案子如果不破,杀头的,就是主管的官员。如果破了,又另当别论。”
王顺清算是明白了,这是要栽赃啊。转而一想,如今这社会,栽赃的事还少吗?自己在这里搞了十几年,也没少栽赃啊。栽赃这种事,没有一个当官的玩得不圆熟。问题是,以前栽赃,栽的都是那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普通人。而余海风是普通人吗?他不是,他已经玩大了,他在鹰嘴界当了土匪头子之后,仍然敢大摇大摆回到洪江当老板,就说明他不是一般人了。给这样的人栽赃,搞得不好,自己的脑袋都要玩掉。
“这……这件事,不好办吧?”王顺清说。
“不好办也要办啊。”胡不来说,“你想想,若是不能办成这件事,乌孙大人会是个什么结果?若是乌孙大人有个不好的结果,你王大人,又会是什么结果?不仅仅是你乌孙大人和王大人,还有一大批大人,大家恐怕都得人头落地,脑袋搬家。只有砍了余海风的脑袋,才能保你们这一大批大人的脑袋。你说,是哪个的脑袋值钱?”
这个道理,王顺清自然懂,问题是,这件事可是太棘手了。余海风从山上带回来的,就有五十人,整个洪江城里,还不知有多少余海风的眼线或者暗中埋伏的人马。直接上门去抓余海风?那肯定不行,搞不好就会把洪江城打得稀巴烂。那样的话,即使杀了余海风,乌孙贾和王顺清的脑袋也保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