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三章 名委托者(第5/8页)

天琳说我们都没有做错,他们自己犯下的错误必须由自己承担。不划上这一道黑迹,他们一直不改,那不是更不好吗?说得对,我们是为了正义而努力,为了真相而努力,当然也为了自己,王牌庭辩队的声誉,以及帮助委托人维护权益,帮助被告改过自新。套用我们活动室里那几本漫画中的话说就是:真相只有一个,以王牌庭辩队的名义起誓,我们都是活雷锋。相信经过这场辩论后,王牌庭辩队会在云起校际之中小有名气了。

虽然大姐婆交给我们的任务并没有按规定完成,但她知道了结果后很开心满意,还说要再去寒露时分数落那帮人一番。我们让她千万别去,因为若知道了那三人的底细,她会不好受的。

“我不好受!?要受处分的是他们三个高三生!”她还没搞明白状况呢,真是白挨打了。

总之第一件委托就到此为止。即便是一场临时庭辩,但它不仅仅充实了我们庭辩队的活动,也让火星的我见识了寒露时分和学生偶像歌手,使我总算有了向斯文和陈心语吹牛的本钱。

接下来几天每当课间我们聊起寒露时分时,我总会提到我们在那办过一场庭辩,万雪霏还曾上台作证。斯文听了很不爽,说有庭辩都不叫他去看。陈心语听了则很羡慕,居然能请到万雪霏上台,班长王天琳真是个奇人。我也这么觉得,真不明白那天为什么一个钟头不到,天琳和万雪霏就成为朋友了。我觉得我还是得去专门问问天琳,于是放学后我依然趁早走去活动室见她,却想不到有个人来得比我更早。

坐在活动室里的除了天琳外,还有一位《蓝天之梦》的小小记者,那就是夕夕了。简要介绍一下,她最喜欢的人是天琳,最喜欢干的事情是男扮女装。

她正一边挽着天琳的手一边撒娇般地说道:“天琳姐姐,求你告诉我嘛……”

而天琳正在电脑上不知搜索些什么,同时应付她道:“好啦好啦,小弟弟乖,待会儿就告诉你。你先去和张叶哥哥玩。”

完全把她当成小学生了。

夕夕回头看见我,连忙拿着笔记本跑到我身边,眨了眨她那水汪汪的大眼说:“张叶哥哥,前几天你们的临时庭辩,你也在场吧!”

在场是在场,但如果你要问具体经过,我也很难一一给你详细复述。好像那场庭辩并没有任何人记录下来,所以要登上校刊不好办。

“还有,夕夕你不用太激动,那天上台辩论的人不是天琳姐姐。”在我把这些话告诉她后,觉得她会放弃回去了,毕竟庭辩里没多少她感兴趣的内容。我在想,如果她回去,那我就能单独和天琳聊聊万雪霏的事,却想不到夕夕的来意竟与我不谋而合。她对我说:“我今天想采访的是,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天琳姐姐和万雪霏是男女朋友。”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等等……

……略微有点不同啊。

外面传的什么,传过头了吧!

朋友就朋友,怎么成男女了?

“是男女,连网上都这么说呢。”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王牌庭辩队可真要出大名了。脑子正常一点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绯闻,哪有那么多高中一年级就产生非正常性取向的姑娘。可是夕夕说,网上争论最多的并不是这件事“有”还是“没有”,而是她俩到底哪边才是男生。

天琳肯定不是男的啊!万雪霏也肯定不是。两位我都见过,她们的脸型身材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不存在和夕夕一样男扮女装的可能。

“我是女孩啦。”夕夕解释说。

“她们才都是女孩好吧!”

“可是上一期校刊写了万雪霏是美少年歌手,好像是印错了。”夕夕说,“但外面很多人不知道天琳姐姐是女孩,所以……”

原来是搞错了性别,所以就冒出了这么无稽的争论?不对,我想知道的是她们两个到底为什么会被人炒作成那种关系啊。

夕夕听闻是由于那天的庭辩,万雪霏上台前,对天琳说了句“朋友”。还有在自我介绍时,特别强调了自己是天琳的“朋友”。

“朋友又怎么了?”

“从来没人听过万雪霏对其他人喊过‘朋友’的,所以这两句‘朋友’的含义很暧昧啦。张叶哥哥,听说当时万雪霏还用很委婉的眼神望着天琳姐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