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王牌庭辩队,成立!】第二章 校园法庭开庭(第6/8页)

  校园法庭里,主辩手负责宣读起诉词或辩护词、带领整个庭辩队的思路、控制大局和节奏;一辩手和二辩手主要负责对对方的论据和人证、物证进行询问和推翻;三辩手要在庭辩没有明确结果,还需择日开庭再审的情况下,对己方的意思做明确总结。

  不过我们这次开庭将是一判解决的,所以不必要三辩手。

  “我们来分吧。”天琳说,“主辩,小叶。一辩,我。二辩,可可。”

  “喂,主辩怎么能是我!”我直接提出关键性意见,连“小叶”这种奇怪的小名都先暂时无视了。

  “你不是不会辩论吗?”

  “所以才不能是我啊!”

  谁知天琳跟我理论道:“主辩手不是要宣读起诉词?你就照着纸上的念,这点总会吧。”

  “这我会……”

  “那不就成啦。读完你就坐下,没你事了。”

  这是主辩吗?这是领导致辞。

  主辩手还得统领全队思路,绝对不是这么好当的。可是天琳居然说,反正我和苏可都不会说话,正式辩论的只有她自己,所以没必要统一什么思路了,也没必要三人一起准备什么材料,全都交给她就成。

  很好,我再强调一遍,这次输了她买单。

  苏可也认为自己胆小,上台说不了几句,所以一点意见都没有,我们就这么草草分工完毕了。之后就是庭辩的流程和规则。

  首先是观众入场,庭辩双方入场,审判席入场,然后押被起诉者,也就是被告入场。不过这次好像没有什么实际存在的被告,所以被告席上不会有人坐。

  宣布开庭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是否认罪。这一步简直就和本段话一样多余,就算有被告,他也肯定不会认罪。

  之后由起诉方主辩宣读起诉词,再由辩护方主辩宣读辩护词。双方宣读完毕后进入庭辩,由起诉方的一名辩手率先提交证物、传唤证人、提出论据、或询问被告。双方均可随时提出反对。

  哦哦!

  是反对!是objection!是異議あり!

  有这个东西,那比辩论赛要刺激多了。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在针对证物、证人、论据、被告的询问中,双方最多可由一名辩手走到法庭中央做询问者,绝不允许四个人都跑到中央来。除此以外,双方随时可以提出新的人证或物证,更换询问者,庭辩过程十分自由。

  直到双方再无疑问,或审判长宣布审理结束,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后,方可闭庭。

  “好像真正的法庭啊……”苏可说。

  “等下,我有个疑问。”我忙说,“这次的判决结果是全场观众投票吧。如果全场只来了一个人,而那一个人就是薛老师的话……”

  我问出来后才发觉这个问题十分脑残。我们不会把亲友团叫来吗?至少有天琳在,高一11班全班都可以拉过来,只不过这么做的代价就是我将在全班面前丢人。别问我哪里丢人,一个主辩读完起诉词就没事了,能不丢人吗?

  还有一个问题,辩护方的辩手会是谁?总不能薛老师亲自上台吧。

  天琳肯定地说:“她会找我们学校的学生当辩手的啦,所以根本不怕。云起这么多废柴,我肯定能获胜。”

  所以你才一脸胜券在握的样子?材料都不准备,还拉两个废柴给你当主辩和二辩?

  算了,反正辩论工作全由她负责,只要她觉得这么办能赢就行了。要按我说的话,就应该由她自己一个人在台上辩论,把我和苏可放在台下观众席,这样还能多出整整两票来。

  一切安排妥当后我们就散会了,准确地说,只有天琳自个儿觉得妥当吧。因为临走前苏可的表情根本就不是安心的表情,而是一脸担忧,还得我发短信劝她,说“天琳并不只是玩玩而已。她一定有把握的,放心吧。”反正输了天琳买单,有什么好担心的。

  果然,周末的两天完全没有天琳的消息,连一条短信都没来过。我很想知道她这两天都独自准备了些什么,又不好去问,因为压根就没我的事。于是我这两天完成了作业后就在官网上转悠,下载案例,同时在网上利用案例指导一下苏可。

  我慢慢发现,全国厉害的辩手不在少数,有些辩手甚至能独自上台舌战四个。各个校园法庭间更有不少难以清断的奇闻轶事,不亚于社会法庭。不,甚至还有社会法庭上不可能出现的案例,比如“成绩未被隐私,导致某学生不愿参加考试”事件。当然了,大部分辩手在我眼里实力还是不过关的,更有一些很脑残的案例,比如“老师长得太丑会影响学生听课兴致”,简直是没事找事的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