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九叔的初恋情人(第2/4页)

现在仔细一看,眉眼、脸型,的确是和莲妹当初年轻的时候,有几分神似啊!

不过。

当初他和莲妹谈恋爱的时候,已经是十好几年前了,当时他也没听说莲妹有个妹妹。但看上去也是,这姑娘如此年轻,比莲妹笑了很多。

所以姐妹两人年纪相差挺大的。

莲妹……

唉!

想到这里,九叔就在心里深沉的叹了口气。

秋生转过来后,好奇第问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名字吗?”少女指了指自己,随即笑着回答:“我叫念英。”

“念英?”听到这个名字,秋生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古怪起来,再次问道:“就是思念的念吧?”

米念英点了点头。

秋生这下脸上表情就更丰富了,一副八卦又打趣的样子看着九叔,说道:“师傅,她叫念英啊!为什么不叫念秋,念才呢?”

文才也难得智商在线一会,悟出了这个名字中的奥义,没忍住嘿嘿笑道:“又或者不叫念经呢?为什么非要叫念英?”

秋生也不断摇头,一副装作不懂的样子,感叹道:“唉,这件事我看其中肯定有问题啊有问题,肯定有问题……”

九叔被两个徒弟说得老脸都一红,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于是只好摆出师傅的身份,板着脸,低喝训斥道:“我看你们两个臭小子是不想活了!闭嘴,不要多事!”

文才和秋生顿时不敢在嬉笑取闹了。

适当开一下玩笑可以,要是真的热闹了师傅,他们可就有罪受了。

训斥完两个徒弟,九叔才对少女说道:“念英,你等等我,我换一件衣服,马上就跟你走。”

米念英点了点头。

文才和秋生撇了撇嘴,估计心里已经开始诋毁他们师傅了。

不过两人很快眼神又落在了少女米念英身上,顿时就脸色一变,开始招呼着少女坐下,又是倒茶又是送吃的。

但一杯茶还没喝完,九叔就返回来了。

而且,还是‘重装’过后的九叔!

不仅把发型搞了一下,涂抹了摩丝,弄了个大背头,而且还穿了一套黑色西服,里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衣,脚上穿着皮鞋!

关键是,手里还拿着一根拐杖。

当然,这根拐杖不是用来辅助走路的,而是张敬告诉九叔,西方不少人手里都喜欢拿一根拐杖,这是一种‘文明棍’,是一种时尚,显得自己很绅士。

九叔接受了这个理念,有次也试了下觉得手里拿一根拐杖,的确蛮有逼格的。

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偷偷去买了一根拐杖放着。

至于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这套黑色西装,则是当初张敬给自己订做了一套黑色西装后,带回义庄,九叔让张敬穿着给他们看看。

结果张敬一穿出来,就把众人给震得不轻,太帅气了!

倒不是西装一定比长袍、中山装好看。但是物以稀为贵,穿西装和穿长袍马褂、中山装都是截然不同的气质,让九叔觉得十分的时髦,很有精神。

于是乎,九叔后来,也偷偷的跑到镇上的裁缝铺里,让老板也给他做了这么一身西装。

虽然九叔人老了,平时也不注意保养打扮自己,但内心还是想把自己弄得帅气一点的。

至于真正的上身效果嘛……

Enmmmm~~~

反正不管怎么说,至少比张敬当初刚来到任家镇,看着九叔为了去喝外国茶,穿的一声绸缎马褂好看多了就是。

虽然九叔穿西装有点怪怪的,但至少不会显得像个地主老财。

“哇,师傅,你换衣服速度这么快?”文才和秋生目瞪口呆的看着。

九叔把手中的拐杖提了提,夹在胳膊下面,摆了个张敬当初教他的姿势,说道:“好了,别废话了,咱们赶紧上路吧!”

没有问米念英她姐姐姐夫住在哪里,因为九叔自己就很清楚。

米念英那个姐夫王大龙,虽然是草包一个,屁本事没有,但是气运倒是好得很。

不知道怎么混的,十多年后现在竟然混成了一方军阀,被称为大帅。

现在就住在平安县城里。

平安县靠海,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距离任家镇不算太远,与任家镇距离腾腾镇差不多,只不过是在不同的两个方向而已。

“师傅,等等我们啊!我们也想和你一起去县城!”文才和秋生连忙胡喊道。

这两个家伙,平时就贪玩,很想出去四处游荡,现在要去县城,他们两个自然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要一起跟过去。

九叔一想,这次过去估计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有两个徒弟帮帮忙打打下手,倒也是挺好的,于是点头同意下来。

文才和秋生闻言,顿时高兴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