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论“法”(二)(第2/2页)
第六,以社会道德为原型,修立《百姓行为准则》,这是行为准则,非强制性法律,仅仅只作为一个参考。但对于一些够不上民法、刑法,却明显道德低下的人,也要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比如随意骂人而屡教不改者,构不成犯罪,却也要教育下。
第七,很重要的一点,修立专利法。这一点,绝对不能马虎。专利法,是科技发展的摇篮,必须从严。
第八,增加一个特别的补充条例,财产法。合法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
第九,单独修立军法,尤其是伤残军人保护方面,不能有丝毫马虎。
第十,增加交通法,这是过去所没有的。但随着机车的发展,交通法势在必行。
第十一,修立外交法。
第十二,修立对外商贸法律。
第十三,修立经济法。此法可暂缓,暂时还用不上。
第十四,修立农业法。农业是国家的根本。
第十五,修立环境法、水利法、矿山保护法等。
第十六,专门修订官员行为准则,以刑法为标准。官员方面,安阳将采用政教合一的方法。
暂时就这些,大家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如果没有的话,接下来就请公孙无伤出任司法部部长,全权处理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