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世界那么大(第2/3页)
洛秋白轻声一笑,道:“有李兄这话,我可不敢败了。”
“今日已然兴尽,我先走了。”
李志常身子一晃,悄然间便了无踪迹。
一池清荷,随风飞舞,似乎不知有人来过。
这时候洛秋白身边缓缓出现一个老道士,身上挂着一个酒葫芦,面色朱红。
此人正是当初种梨的道士,和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他乃是洛秋白的师兄。
老道士对着洛秋白说道:“此人似乎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无情,若是三月之后肯出手,师弟你们的胜算,应该会增加不少。”
洛秋白抬起了手臂,道:“有的人可以败,有的人不能败,若李道友一日未证金仙,他绝不会去挑战黑山老妖,我们要对付的只是黑山老妖,可李道友追求的,跟我们不同,挑战强敌只是他磨砺自身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惜了。”老道士闷了一口酒。
李志常见了法海,见了洛秋白,他觉得他该去贱贱王船山,这个儒家不世出的大宗师。
王船山今年其实不过五十岁,只是儒家不求长生,求得是格物致知。
他虽然年纪相对于李志常而言,小了许多,可是道理深刻,对天地宇宙的参悟,即使比之李志常,也未必逊色。
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的思想去测度。
有一种人生来就是证明某个道理的,那就是只有努力过后,才让人知道天赋的重要。
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拜见法海。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著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亲——太子终于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贵的公主。
十年过去,紫凰公主可谓成了老姑娘,不过谁让她是皇家的公主,别说二十多岁,即使三十多岁,也不会嫁不出去。
何况紫凰可是有实封领地的。
紫凰这么大没嫁出去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这些年南北对峙,虽然没有大的战役,却小摩擦不断。在南逃的时候,紫凰表现出了惊人的军事天赋,狠狠重挫了北方异族的几个大部落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