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终南会道长魔消(第3/11页)

且说吴小琴自从昨夜救了假沈雁飞,又因妒恨焚心之故,把千面人摔在尘埃,眼见他咯一大口血,想起上一次打了他一石头,也是吐了口血,芳心又软下来,顿顿脚便奔出山去。

直奔到黎明时分,也不知已走了多远。

情绪渐渐平复,以她这等盖世无二的高手,累倒是不累,就是饿得发软。原来日来为了沈雁飞这宗心事,使得她茶饭不思,现在连打他吐了两次血,积怒渐消,便觉出肚饿。

遥见田野中有个小村落,便直奔过去。这时曙光才露,村中未有人起来下田,但炊烟倒有了两三家。

她快如一阵清风般到了那村子,忽然一阵十分奇异的感觉浮上心头。

但一时找不出是什么地方不对,顺脚而走,到了一家冒出炊烟的人家,忽然一个嗓音把她骇得芳心忐忑,神魂欲飞。

“大哥,我真是累死了。”原来是沈雁飞的口音,明显含有极疲倦的味道。

吴小琴愣住不动,美丽脸上也不知是喜是悲。暗忖道:“我一定走了个大圈子,故此这冤家反而走到我前头。”

“晤,我们吃喝点什么就会恢复精神,然后我们又得赶上山去。”

她虽不识百毒门未来掌门人冯征的声音,但从他语声中,却知道此人的内功甚佳。

沈雁飞叫道:“那位大嫂,稀饭还未煮好么?”

有个妇人应一声,不久,吴小琴便听到他们稀里呼啦的喝粥声,登时也饿不可当。

但仅仅是片刻工夫,沈雁飞忽怒声道:“这稀粥里有什么古怪?”

冯征叫道:“是蒙汗药。”刚说到这里,瓷碗跌碎与及人体撞在地面之声,响成一片。

吴小琴耳朵何等厉害,已听出共是三个人和三个碗的声音,心知除了沈冯两人,另外那个定是煮粥的妇人。

她一飘身,落在窗后,点破一个小洞,凑眼内窥。只见沈雁飞、冯征两人倒在地上,瓷碗完全粉碎,泼了一地稀粥,另外那妇人大概在外面屋子里,故此瞧不见。

只见人影一闪,一个人现身出来,却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那人秃头赤足,衣裳又宽又短,腰间挂住三个玉葫芦,神气阴森。

吴小琴奇怪地看看那人,又看看地上晕倒的冯征,忖道:“他们不都是岭南百毒门的人么?”

那人正是南鹗范北江,他本身伤毒未愈,故此不敢大意人屋,以免被沈雁飞跳起来一扇击死。

他冷瞧片刻,然后阴阴笑道:“本村所有井水溪流,俱有我迷魂圣药,连鸡也没一只会啼叫,你们还不发觉,真是愚蠢可笑。”

沈冯两人口吐白沫,自然不会答话。这时真苦了吴小琴,不知出手救那冤家一命好呢,还是来个同归于尽。

范北江仍不敢进屋,放出一条金色的蜈蚣,蠕蠕爬人屋中。

冯征因是横在外面,那只金蜈蚣必须先咬死他,然后爬过去,再过五尺左右,才轮到沈雁飞。

吴小琴在这刹时之间,想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最主要的当然是在于救沈雁飞与否的问题。

自古至今,女人天性中的妒嫉,似乎越经时间磨练而越发强烈。这一点妒火,足可以毁灭无数的事物。

她算得上女人中最妒的其中之一了,连沈雁飞往昔曾经和另一个女子有过欢缘,也不能够忍受。

爱情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她苦苦在思索着。在这种危险的情形之下,普通的人,一定会把爱人救了,然后再说。但她却拒绝这个想法,她问自己道:“残缺了的爱情,我还能够接受么?我虽不忍亲手杀死他,但我却愿意瞧见他死,然后,我也寂寞地悄悄死掉。”

那条蜈蚣爬得不慢,现在距离冯征不过大半尺之远。

她如不让沈雁飞死,当然也得救他的朋友,严格地说,她应该不管怎样先把他的朋友救了,然后才让沈雁飞死,假如她决定了的话。

吴小琴在心中哀叫一声,倏然横心闭目,那条金蜈蚣已爬上冯征面上。

但十分奇怪,那条金蜈蚣爬到冯征面上,却不停留,一直爬过去,向沈雁飞前进。

原来冯征乃是百毒门中人,素有训练,那金蜈蚣感出他是自己人,便不咬他,这条金蜈蚣厉害无比,咬上一口,纵有百毒门解毒灵丹,也来不及救治便毒发身死。

范北江咒骂一声,敢情他忘掉了这一点。

吴小琴睁开眼睛偷窥冯征的惨号,忽见那条金蜈蚣继续蠕行,竟是放过了冯征而直取沈雁飞。

她的芳心转了千百回,蓦然娇叱一声,扬手打出一粒小石,其疾如电,立刻把那条金蜈蚣打得稀烂。

范北江大骇,转身欲逃,猛听空中风声飒然,抬头一望,只见一个美艳女郎身在三丈高空,正罩头扑下。

他努力连闪几个方位,但敢情人家在空中能够转折如意,就像天上的飞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