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朱砂掌印 (第3/5页)

公孙劫余叹了口气,道:“和楚香帅在一起,真是我们的运气。”

胡铁花又沉下了脸,道:“你若是凶手,只怕就要自叹倒霉了。”

公孙劫余也不理他,举杯一饮而尽。

谁也不知道胡铁花今天为什么处处找公孙劫余的麻烦,但几杯酒下肚,大家的心情已稍微好了些。

丁枫忽然道:“事际非常,大家还是少喝两杯的好。金姑娘和胡兄虽约好今日拼酒的,也最好改期,两位无论是谁醉倒,都不太好。”

他不提这件事也还罢了,一提起来,金灵芝第一个沉不住气,冷笑道:“喝不喝都没关系,但醉倒的绝不会是我。”

胡铁花也沉不住气了,也冷笑着道:“醉倒的难道是我么?”

金灵芝再也不说别的,大声道:“拿六壶酒来!”

凡是在江湖中混过几年的人都知道,是哪几种人最难应付,能不惹他们时,最好避开些。

第一种是文质彬彬的书生秀才,第二种是出家的和尚道士,第三种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

但最不好惹的,还是女人。

这几种人若敢出来闯江湖,就一定有两下子。

胡铁花打架的经验丰富得很,这道理他自然明白。但喝酒就不同了。

一个人的酒量再好,上了年纪,也会退步的。至于女人,先天的体质就差些,后天的顾虑也多些,喝酒更没法子和男人比。

胡铁花喝酒的经验也丰富得很,这道理他自然也明白,他喝酒从来也不怕老头子和女人。

但天下事都有例外的。

这次金灵芝刚喝下第一杯酒,胡铁花就已知道上当了。

江湖中人有句俗话:“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这句话用来形容喝酒,也同样恰当得很。

有经验的人,甚至只要看到对方拿酒杯的姿势,就能判断出他酒量的大小了——?酒量好的人,拿起酒杯来当真有“举重若轻”的气概,不会喝酒的,小小一个酒杯在他手上,也会变得好像有几百斤重。

只不过,金灵芝毕竟是个女人,喝酒至少还要用酒杯。

胡铁花就没有这么斯文了。

他拿起酒壶,就嘴对嘴往肚子里灌。

在女人面前,他是死也不肯示弱的,金灵芝第一壶酒还未喝完,他两壶酒已下了肚。

勾子长拍手笑道:“胡兄果然是好酒量,单只这‘快’字,已非人能及。”

胡铁花面有得色,眼睛瞟着金灵芝,大笑道:“拼酒就是要快,若是慢慢地喝,一壶酒喝上个三天三夜,就连三岁大的孩子都不会喝醉。”

金灵芝冷笑道:“无论喝得多快,醉倒了也不算本事,若是拼着一醉,无论谁都能灌下几壶酒的……张三,你说这话对不对?”

张三道:“对对对,对极了!有些人的酒量其实并不好,只不过是敢醉而已,反正已经喝醉了,再多喝几壶也没关系。”

他笑着接道:“一个人只要有了七八分酒意,酒喝到嘴里,就会变得和白开水一样,所以喝得多并不算本事,要喝不醉才算本事。”

胡铁花板着脸,道:“我若真喝醉了,你第一个要当心。”

张三道:“我当心什么?”

胡铁花道:“我发起酒疯时,看到那些马屁精,就好像看见臭虫一样,非一个个地把他掐死不可。”

他忽然向楚留香笑了笑,又道:“但你却不必担心,你虽是个老臭虫,却不会拍马屁。”

楚留香正在和丁枫说话,像是根本全未留意他。

张三却叹了口气,喃喃道:“这人还未喝醉,就已像条疯狗一样,在乱咬人了,若是真喝醉了时,大家倒真得当心些。”

丁枫就坐在楚留香旁边,此刻正悄声道:“金姑娘说的话倒也并非全无道理。像胡兄这样喝酒,实在没有人能不喝醉的。”

楚留香微笑道:“他喝醉了并不奇怪,不醉才是怪事。”

丁枫道:“但现在却不是喝醉酒的时候,楚兄为何不劝劝他?”

楚留香叹道:“这人只要一开始喝酒,就立刻六亲不认了,还有谁劝得住他?”

他忽又笑了笑,眼睛盯着丁枫,缓缓接道:“何况,此间岂非正有很多人在等着看他喝醉时的模样,我又何必劝他?”

丁枫默然半晌,道:“楚兄莫非认为我也在等着他喝醉么?”

楚留香淡淡道:“若非丁兄方才那句话,他们此刻又怎会拼起酒来的?既已拼起了酒,又怎能不醉?”

丁枫道:“但……但在下方才本是在劝他们改期……”

楚留香笑道:“丁兄不劝也许还好些,这一劝,反倒提醒了他们——?丁兄与他相处已有两三天,难道还未看出,他本是个‘拉着不走,赶着倒退’的山东驴子脾气?”

丁枫沉默了半晌,长长叹了口气,苦笑道:“楚兄现在想必对我还有些误解之处,但迟早总有一日,楚兄总可了解我的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