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瞒天欲过海(第6/7页)

赵长安居中,两侧是刑部尚书王玄斌、大理寺卿潘宏,及都察院司使方靖良。虽说是会审,但真正主审的却是握有皇帝颁赐了皇命玉符的赵长安。不出所料,上官轻寒七人既未信口雌黄,更没有桀骜不驯,咆哮公堂,七人各报上一个假名,然后就都爽脆利落地招认了“谋逆”大罪。待七人被押解下堂,赵长安淡淡开言:“三位大人,按律,七犯该定个什么罪名?”

“回殿下话,”王玄斌站起俯身,“谋刺皇亲,按我《宋刑统》,是十恶不赦大罪之第四款——谋恶逆。按律,七犯当凌迟,枭首,弃市,诛九族。”

“七犯狂悖犯上,就是剐一万次也应该,不过……今上以仁德治天下,若灭七人的九族,只怕会有数千的人掉脑袋,一下杀那么多的人,有违圣上慈惠爱民的圣意,且刚才七犯认罪的态度也好,莫如……”他瞄了一眼俯首恭聆的三人,“这桩大案,我一个王世子,不便置喙,此案该当如何判,还是要以三位大人的话为准!”

王玄斌三人宦海浮沉数十年,听话知音:既然事主都愿放七犯一马,自己三人又何必做恶人?王玄斌遂对一个熟谙刑律的司官使个眼色,那名司官心领神会,躬身,恭恭谨谨地道:“依律,七犯罪大恶极,本万难宽赦,可皇上有好生之德,臣等以为此案可这样判:七犯凌迟,枭首,弃市,家人呢,就灭三族?”

赵长安连连摇头:“不成,不成。这哪成?刁民难惹,知道的呢,说只灭了七人的父族、母族、妻族,朝廷已是大大的宽宥了,可到了那好生事端的人嘴里,只说是灭族,判得清灭的是几族?结果,朝廷宽大的德意没宣扬,反倒落了个严苛的名声!”

“这……”王玄斌、潘宏、方靖良都踌躇了:十恶大罪,按律从来都是灭九族,今天只灭三族,已是从所未有的轻判,现再要从轻,那该如何拟,才能对贵人的胃口?

赵长安见不但三人,就连堂中的数十名司官均面现困惑,更有几个精明的,眼中显出了怀疑。心思:不成,可不能再议下去了,拖则生变,自己须快刀斩乱麻,从速了结了它。于是,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七犯固然可恶,但念在他们行刺未遂,认罪又好,俗云,杀人不过头点地,我现就定了规:七人的罪名仍是谋恶逆,刑处嘛,姑念有可从轻之由,兹判为斩立决。七天后,也就是九月十六行刑。王大人、潘大人、方大人,你们有何异议吗?”

“异议?”他都宣判了,自己还敢有何异议?反正他是主审,握有皇命玉符,且又是七犯谋刺的对象,连他都要轻判,三人更有何话可说?三法司的众司官,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荒唐的判决:在当今天子的眼皮子底下谋刺皇亲,竟然只斩立决?那……以后再撞上十恶不赦的案犯又该如何判呢?还有,贵人说,姑念七人有可从轻之由,从轻之由是什么?语焉不详。罢了罢了,似此等钦案,内中不知有多少不可告人的隐秘,自己一介小小的司官,想这些做甚?不想要脑袋了?当下数十人齐声应道:“世子殿下聪明睿智,断案公正,判刑适当,臣等不胜感佩钦敬之至!”

“那……众位也都认为这样判,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喽?”众人异口同声:“是!此案这样断,十分妥当!”

“那……这呈递皇上的奏章,就由王大人你们先拟一个稿来我看,然后,再由我领衔,会折具奏!”

“是!臣等谨遵殿下的钧旨!”事情进展得非常顺利,呈到御前的奏折,当天就发下来了,御笔只朱批了两个字:准奏!

计算时日,宁致远定已赶到了东京,现正布置人手,以备九月十六与自己里应外合。赵长安将救人的计策来回思量了上千遍,自觉已天衣无缝。七人得救后,自己的恶名虽不可能一夜间便洗刷得干干净净,但至少能让有识之士对那几十桩血案产生怀疑,这样,自己再着手追查那个诬害自己的女人,也容易得多。

特别是晏荷影,到时,自己再向她解说那种种的误会,她也能听得进去了。一念及此,他心痛如绞:七人的脱险之日,也就是她与自己的永别之时,从此二人天涯永隔,她做她的宁夫人,而自己……唉,大事当前,还想这些不相干的干吗?就在这种千回百转、患得患失的心境中,他既盼着九月十六快点到来,又怕那天来得太急。

九月十六,天未亮他就起身了,在众太监的服侍下漱洗栉发。他将整个营救计划,又从头至尾细想了一遍,自问确已天衣无缝。这几天中,四海会也没有任何讯息传来,说明一切稳妥。看来,此次营救,顺利还出乎自己的预料。想到这儿,他心境大畅,于是特意换上一袭织绣着极其精美的金龙图案的白袍,又簪上自己十七岁生日时,皇帝御赐的那顶双龙戏珠缕金丝玉冠。皇帝喜欢他如此穿着,一想到自己这样欺哄他,行迹已几近于玩弄,他心中异常地歉疚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