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5/6页)

玛尔莎:“尘莎对秦爷十分崇拜,她是次度祭司对皇帝散的是知道的,她见到我对秦汉十分倾心,唯恐我会对秦爷也使用皇帝散,所以才悄悄地告诉了秦爷,秦爷跟王爷走了后,她又向我后悔认罪,我还叫到中原去找秦爷,那知道过了两年,耐不住寂寞嫁了人了!”

天峰一叹道:“表妹,我不知道怎么说你,你对男人的了解不够,要留下一个男人,只有用真情,绝不能用手段,你用了皇帝散,反而促成了王爷的更早离开,你抛弃了我的另一个孩子,却造就了龙生的一番遇合,在族人而言,我该感谢你,但是在刘家而言,我实在该恨你。”

玛尔莎道:“是的,臣妾遵论,臣妾心话秦爷,所以这二十年来,臣妾不谈婚嫁,一直守着秦爷!”

天峰叹道:“你太傻了,我是责任丢不开,你却是不受约束,应该早点去找秦叔叔的!”

玛尔莎道:“臣妾知道王爷之去,是臣妾之过,王妃未曾与王爷重聚前,臣妾不敢为自己打算!”

龙千里笑道:“玛尔莎,我们是该谢谢你的,如果不是你把秦兄吓跑,拖走了刘兄,就无法促面八骏的结盟,也不会有今天了。”

裴玉霜道:“你那皇帝散还有没有?”

“没有了,我自从王爷走后,就把存的药散都倒掉了,把配方也烧掉了!”

裴玉霜道:“那太可惜了,否则倒是该给平兄弟吃几付,让他也胖起来,不那么潇洒,不然的话,我怕他真地再勾引几个女孩子做老婆的。”

气氛被他这一句笑话冲得缓和了。

大家走了一天,入夜,在一个靠水草的地方扎下营,司炊的工作完全是由天峰王妃跟玛尔莎的。

她们虽是一族之尊,但是对家务操作,却十分内行,这使得几个女中豪杰感到很惭愧,最倒霉的是刘思汉,他是唯一的晚辈、长辈们分别归帐休息了,他却还要守值。因为晚上在沙漠,经常有狼群出没,人是不怕,马匹却受不了惊吓,他主要是守护着马匹。

这是他第一次担任警戒的任务,警觉性自然差一点,因此有一批蒙面人悄悄地掩近了帐幕,他仍然没有发现。

这一批蒙面人个个带了黑布的面罩,穿了灰衣服,而且是武功很有底子的人。

否则要瞒过刘思汉的耳目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刘思汉的武功平平,他却是在沙漠上长大的。

沙漠上求生的是件很难的事,只有最坚强的人能活下去,也就只有最机警的人才能活下来。

因为沙漠上的危险很多;每一种动物都在危险中求生存,而且除了半羊骆驼外、这些动物都是肉食者。

天上飞的兀鹰与大鹫雕,地下有凶猛的虎豹,残忍恶毒的豺狼,连狐狸与老鼠都能吃人,还有那些毒蛇。

它们袭击的方法都是在悄无声息中发动突击,袭击的对象以牛羊居多,但牛羊也是人倚而为生的食粮。

因此;在弱肉强食的沙漠上,是人与兽争食的世界,那些掠夺者也把人当作了攻击的对象。

在沙漠上成长的人,一定要非常机灵敏,才能保护自己的生命,也要有灵敏的感觉,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牛羊与马匹。

沙漠上人的信回教居多,而回教是不吃猪肉的,这虽是一种宗教的限制,但地形与环境上也会造成这种趋势,沙漠上根本无法养猪,这些动物在沙漠里根本无法生存。刘思汉在看护着马匹,他并没有打瞌睡,没有疏忽,全神贯注地守卫呢?可是这些人的来到,却能不惊动刘思汉,只有轻功卓绝,武功很高的人,才能行动如风,落地无声地通过刘思汉的警戒,只有人才做得到。

刘思汉能够老远就嗅出兽类的气息,即使没有声意,也不可能瞒过他而接近他,嗅觉是沙漠上求生的重要技能之一,但刘思汉的嗅觉却不包括人的气息在内,因为爱好和平的牧民们对人从不戒备。

幸好那些马匹却不像他这么爱和平,它们的警觉中,人也是对象,除了它们的主人的气息,已经习惯了,陌生人的气息是瞒不过它们的,何况八骏友的八匹骏马,有七头在这儿,它们的感觉更敏锐。

马匹是栓在帐幕的中间,十来座帐篷围成一个圈子,围住了马匹,而且用绳子把帐幕相互牵连起来,以备万一有警时,马匹惊逸,会移动绳子,拉倒帐篷,使里面的人惊醒去牵住它们,在沙漠上,马匹的重要不逊于人。

八骏中最灵异的是楚平得自欧阳善的瘦龙以及裴玉霜的玉龙驹,它们在预感警兆时,会用蹄子轻敲地面告急。

因此,楚平与朱若兰最早得到警兆,他们是睡的双人帐篷,在沙漠上露宿都是和衣而眠的,兵刀也出了鞘放在手头以备随时遭警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