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针锋相对(第14/21页)
叶天道:“你所谓的痛脚,指的又是什么?”
曹老板眼睛翻了翻,道:“你过去有没有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叶天立刻道:“我跟你不一样,从来不做见不得入的事。”
曹老板又咳了几声,道:“至少你总干过几宗大案吧?像抢、劫、奸、杀等等!”
叶天忙道:“前面那三样都没我的份,人倒是杀了不少,就像前几年那件事,我不杀他们,早就被他们宰掉了,哪里还能活到今天!”
曹老板道:“跟神卫营那场混仗不算,最怕的就是杀了人当场被官家发现,那就算你跑掉也变成了黑人,也就等于有了痛脚。这种痛脚一旦被曹刚那种人院住,你想不听他的都不行!”
叶天指着里边那具尸体道:“这件事算不算?”
曹老板道:“当然算。”
叶天道:“所以我才宁愿花五两金子,赶紧把他搬走。”
曹老板哈哈一笑,道:“看来你这个人还真的蛮小心的。”
叶天道:勾附曹刚那种人,不小心一点成吗?”
曹老板猛一点头,道:“好,我现在就把他抬走,再迟了恐怕真的会惹出麻烦来1”
说完,走进房里,抖手将那床架满鲜血的被单揭开,小心地把尸体整个扶起来。
这具尸身上的血液虽已凝固,但模样看起来却更加骇人,随后赶进来的叶天瞧得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急忙从橱中取出一坛酒,咕嘟咕嘟地喝了几口。
曹老板也抓起酒坛,不但自己喝了个够,而且还吸在产体上不少,然后不慌不忙地替那尸体穿上黑袍,左手拎着酒坛,右手将那尸体拦腰一抱,竟然摇摇摆摆地并肩挤出房门,直向外边走去,一面走着还一面哼着荒腔走板的小调,装得真像两个醉汉一般。
叶天整个人都看傻了,直到曹老板已快出大门,他才追上去道:“曹兄,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究竟打算把他搬到哪里去?”
曹老板停步回首道:“为了安全起见,我想还是把他偷偷送到王头家里去的好。”
王头是城里的老捕头,年轻的时候精明干练,老了就更老谋深算,是个一听就使人头痛的人物。
叶天不禁吓了一跳,道:“你送到他家里去,岂不等于跑去自投罗网?”
曹老板喝了口酒,道:“谁说的?这个时候他在李家大院收尸恐怕还都没有收完。”
叶天道:“但他家里总还有人吧?”
曹老板道:“他那个老伴这时候刚好是买菜时间,那条老黄狗一向都关在前院,我把这家伙往后院一丢,保证万无一失!”
叶天呆了呆,道:“你对他家里的环境,好像熟悉得不得了?”
曹老板皮笑肉不笑道;“那当然,每年三节我跑他家里送礼,已经跑了好几年,怎么还会不熟悉?”
叶天一副手心不忍的样子道:“可是你把这家伙往他家里一丢,你叫他怎么办?”
曹老板眉头一皱,道:“你这个人真奇怪,隔壁的母鸡生不生蛋,干你什么事?要你来操哪门子的心?”
叶天忙道:“话不是这么说,王头平日为人还算不错,我们怎么可以害他?”
曹老板摇着头,叹了口气道:“你放心,这点小事在他手里转眼工夫便可解决,绝对害不了他的。”
他一面说着,一面已吃力地将那具尸体拖出大门,像搬货似的把尸体往车厢里一塞,跃上车辕,抖绪便走,边走还边在仰着脖子喝酒。
叶天总算松了一口气,但远远望着曹老板那副悠闲的神态,忍不住地在连连摇头。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大声密道:“前面那辆马车,等一等!”
曹老板就好像根本没有听到,车子走得更快,转眼便已去远。但站在门口的叶天却已神值大变。
原来在后面叫喊的,竟是比王头更令人头痛的“鬼捕”罗方。
罗方似乎无意追赶,只追到叶天门前便停下来,他身上依然是那副装扮,神色也依然令人望而生寒。
叶天神色比罗方也好不了多少,但他不得不挤出个笑脸,故作轻松道:“能够在太阳下面见到罗头,倒是件很难得的事!”
罗方淡淡答道:“同感,同感。”
他嘴里在答话,眼睛却依然紧盯着远去的车影,直到马车转了弯,他才从地上拾起一只鞋子,道:“你这位朋友八成是喝醉了,连鞋子丢掉都没有发觉。”
叶天一瞧那只原本穿在尸体足上的黑布鞋,差点当场晕倒,慌不迭地接过来,打着哈哈道:“可不是嘛?他已经醉得颠三倒四,只怕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