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猎犬狐(第6/7页)
“杀他是你的意思,或者直接来自于组织?”
“在这里我有决定的权力。”
“对于我,你没有。”年轻人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
抽雪茄的人不说话,大口大口地吐着青色的烟雾。
年轻人换了一个舒服些的姿势靠在椅子里,他的眼神蒙眬,“他不同于朱斯特和海因斯。L.M.A.的特工里,猎犬狐是仅剩的几名精英之一,不过这只狐狸还太幼小,未必能成为他们的倚靠,而对我们而言,猎犬狐还有利用的价值。”
抽雪茄的人冷冷地笑了一声,“这就是你的理由?难道你不愿意坦白地说,你不想杀他是因为你的血管里流着和他一样的血?”
“这不是原因。”年轻人还是摇了摇手指,“我看报纸上说,高加索的动物园曾经尝试着把园里的红豺放回草原上。而这些被牛羊肉养得肥壮的家伙往往在一周之内,就被野生的豺当做食物吃掉。豺是骄傲的动物,一只真正的豺不会允许懦夫和它一同捕猎。猎犬狐是被圈养的,而我是野生的,我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怜悯。”
“你也曾是被养在动物园里的狐狸吧?”
“我的血管里流着高加索草原上白狼的血。”年轻人笑。
两个人不再说话,年轻人摇着酒杯,低声哼着歌。抽雪茄的人把穿着皮靴的脚翘在桌面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墙壁上挂钟的滴答声在隔壁传来的隐隐喧嚣中异常清晰。
年轻人似乎疲倦了,趴在桌子上。
“哦,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我只是个路过的人……哦,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我只是个回乡的人……”他的眼皮微微下垂,歌声也慢慢地低落下去,最后变成了模糊的梦呓。
抽雪茄的人把烟头在桌面上捻灭了,站了起来。他站在年轻人身后不到三米的地方,盯着那只握着杯子的手。
他的眼神平静,而后忽然有了一些变化。无声的,他的右手伸进了衣缝里。
他握住了风衣里的枪柄,手上的青筋暴跳起来像是一条一条的蛇。他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那柄绰号“巴尔干之鹰”的军用手枪在他巨大的手掌中并不难于控制。0?5英寸的口径,如果在近距离发射,足以撕开最强有力的肌肉,中弹的人会大量失血,立刻失去反抗的能力,如果击中骨头,足以让着弹处碎裂成渣子。
他盘算着胜负的比例,因为知道年轻人的猎装下也有一柄柯尔特。柯尔特会在精度上有更高的优势,而巴尔干之鹰的巨大后坐力会让他在第一枪之后必须重新瞄准。不过那些都不是问题,只要一枪,一枪就足够了,杀死一头狡猾的狐狸,或者高加索草原上的白狼。
这些念头在他的大脑里疯狂地涌过,像是海潮,他再次感觉到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紧张和快感。他的心跳加速,手心满是汗,跃跃欲试。
这个沉默持续了不过几秒钟,抽雪茄的人最终从怀里抽出了手。他手中握着钱包。他把一张一百美元的纸币压在伏特加酒瓶下。
“再见,我亲爱的朋友,好好睡一觉,我们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完。”他拾起桌上的毡帽扣在头顶。
他倒退着走了出去,缓慢而坚定。他的右手始终插在衣缝里,以至于他没有关上右手边的门。
自始至终,年轻人趴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FIVE
夜色中的姆茨赫塔,一场秘密的谈话正在进行。
“我们的计划已经失败?”
“九个人没有一个活着回来,彭·鲍尔吉平安地逃离了。”
巨大的办公室,青灰色的羊皮沙发上,两个人并坐,茶几上放着一瓶打开了的伏特加酒。雨夜,掩上的窗帘后传来沙沙的响声。
“预料之中的情况,我还不至于期待九个人就可以杀死草原上的野马。这次行动,只是为了促使鲍尔吉更快地往南部潜逃,把我们围捕的圈套做得更大一些。不过那九个人也是精锐,怎么失败的?”
“因为一个被称为猎犬狐的年轻人,L.M.A.的特工。昨天是L.M.A.对鲍尔吉的最后一次保护。”
“有意思,只是因为一个人而失败了。这个年轻人,有关于他的情报么?”
“据情报他是一个冷血的特工,L.M.A.最精锐的特工之一,真名西奥多·林,亚洲血统,编号是17,猎犬狐是他的绰号,传说他是一只可以反过来捕猎猎犬的狐狸。和他相关的有大量成功的战例,在北美、非洲、地中海,几乎每一次出击都堪称完美,快速杀敌,全身而退。他是一个可怕的对手,关键在于他总是能够精确地执行L.M.A.的命令:何时进攻、何时撤退、何时静默、何时杀人。而L.M.A.的命令看似很少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