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4章 治大国如烹小鲜(第2/2页)

但其中内容却已有了极大的差别,应该说,更加全面和完善了。

秦枫提笔写的第一段,就是引用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相关的各家论述,并陈述了各家观点的异同,得出了“浊以静之徐清,安以动之徐生”的结论,其实说通俗一点,就是“不折腾”。

但秦枫又结合儒家与法家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不折腾并非是真正老子所说的什么都不做的“无为而治”,而是用了儒家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自己的观点。

“有所为”,就是国家应通过精简机构、厉行节俭,切实减轻人民负担,完成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有所不为”,即为政者,应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知天命”而有所不为,减少对各行各业的干预、束缚,使其自由发展,不受阻碍。

但并非是任何行业都可以自由发展,这里就又引入了法家对于“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观点,应当为治国立法度,然后一以贯之,不可朝令夕改。

写到这里,以儒家思想为骨,以道家,法家思想为用的一篇策论,通篇皆是围绕“治大国如烹小鲜”所申发的议论,已几乎达到极致了。

将儒、道、法三家观点熔于一炉,几乎把问题都给说透了,至此这篇策论应算是大成了……

但秦枫却是笔触不停,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如果此时姜雨柔或是其他儒家人在旁边,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

因为这么精妙的策论,居然才是秦枫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