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林枫几年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有个配角就叫叶瑞庭。
那是一本男频重生逆袭爽文,主角重生后,带着预知金手指,事先到达事故现场,救下落水大佬——船王长孙叶瑞庭。
这个金大腿惊才绝艳,可惜自小身体不好,医生断言活不过二十五。
主角抱上金大腿后,从一个草根群演到百亿影帝,在娱乐圈横竖上下都可以螃蟹走,国际名导找他拍电影,都要排号。
金大腿的姐姐对主角一见钟情,主角顺利入赘叶家,盛世婚礼惊艳全球。
金大腿死后,姐姐逐渐嫌弃主角出身,在众多场面让主角难堪。
主角难受其辱,拉拢公司高层,操纵叶氏股价,姐姐众叛亲离,狼狈败北,最后被赶出叶氏,主角成了叶氏名副其实的掌权人。
最后主角娶了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站在了人生巅峰傲视群雄。
那叫一个爽啊!
百万字的长篇,从娱乐圈到商战,林枫熬了个通宵就看完了。
至于为什么自己几年后,对主角的名字毫无印象,主要是快餐网文爽过就完事儿,他看过那么多小说,哪还能都记得谁是谁啊。
所以,那晚在听到苏旭安这个名字时,他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小说主角。
但是林枫看完这部小说,对里面的金大腿却有些记忆。
那金大腿临死前,可以说是为自己的救命恩人铺就了一条通天大道,没想到最后却把自家祖上三代的家业都给通没了,不知道他在骨/灰盒里,有没有后悔呢?
而现在,这条纯金的大腿就在眼前。
在一片欢喜激动哭泣客气声中,林枫缓缓伸出手,握住了金大腿那只血管清晰的手,“你今年多大了?”
众人惊讶地看过来。
叶瑞庭看了眼自己被握的紧紧的手,慢慢说:“二十四。”
林枫喃喃道:“啊,那你快死了。”
声音虽轻,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叶瑞岚一把扯开他,柳眉倒竖,“你说谁快死了?!我弟弟好好的!”
叶瑞庭的表弟时运干也很面色不好:“你别仗着救了我哥一命,就随意诅咒他啊!”
叶老面沉如水,皱眉看向林枫,眼神凌厉,不怒自威。
林枫回过神,“啊,抱歉。”
他说。
转身,慢慢走出病房。
他要捋捋。
捋捋剧情。
这剧情好像不对,出现了一些偏差。
作为主角的苏旭安,并没有像小说剧情里那样,顺利救起叶瑞庭,反而被自己无意中给截胡了。
那天他爬上岸,苏旭安说了句“恭喜你啊”,还拿怪怪的眼神看他,现在他知道了,苏旭安是重生的,肯定是事先就待在那里,等着救人。
可是出了自己这个意外。
现在叶瑞庭不是苏旭安的大腿了,是他的!!
他抱上了金大腿,从此在娱乐圈溺水翻盘,从一个三十八线小模特到百亿影帝,然后入赘叶家,在商界乘风破浪,最后成为叶氏掌权人,娶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过上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巅峰生活!
…………
等等。
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入赘!
叶家大小姐大他八/九岁,长得还有几分像他高中班主任,也就是教育局长的老婆,对着那样一张脸,林枫怕自己在洞房花烛时,被局长罚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一个激灵。
入赘是不可能入赘的!!
绝不可能!!
他记得小说中,叶瑞庭的姐姐好像对男主是一见钟情,入赘是后面的事。
一见钟情是什么时候?
好像就是第一次见面,在医院,男主说了几句大义凛然的话,大概意思就是——不用谢,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社会主义接班人应该做的。
叶家大小姐对男主刮目相看,进而产生好感,陷于人品,入赘顺理成章。
林枫倒抽一口气。
自己之前在医院里说了什么?
——顺手而已,换做别人我也会救。
这不就跟小说里男主说的话大同小异吗?!
那叶家大小姐这个NPC,根据剧情设定,会不会已经对他………………
救命啊!!
他不想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趁叶家人没注意,悄悄退出病房,马不停蹄地跑了。
他再也不要出现在叶家人面前了,尤其是叶家大小姐!!
至于那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上幼儿园呢。
唉!
好大一根金腿,纯金的,纯金的大腿,搁他这儿就这么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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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失魂落魄地回到住处,闷头睡到第二天。
金大腿已经废了,还是得靠自己搬砖。
林枫来到公司,在门口就碰到了赵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