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纪筝坐在猎场主台的兽皮软椅上,一只手来回摸索着扶手,坐立不安。
底下观赛者有大燕的皇亲近臣,更有西漠的狼主和侍从者,一个个看起来表情紧张,情绪激动极了。
不同的是,他们期待的是狩猎赛结果,而纪筝已经早就被剧透了。
在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之后,明辞越会在丛林最外围一箭命中天选之鹿的鹿眼,侧身骑马,飞驰而过,一把攥住小鹿的脖颈,带着它绕场三圈,引得全场高声喝彩。
他们那么激动不是没有原因,群雄逐鹿,明辞越胜,这是他昭告全部支持者,自己已决意推翻暴君,追逐皇位,挽救大燕。
纪筝不是什么圣母心,这些鹿本就是养在围场的猎物,以古人的狩猎习俗被捕猎也无可厚非。
况且明辞越放下固守的君臣伦常,决定夺位也是纪筝喜闻乐见的。
但是……
纪筝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袖边,全身血液仿佛都凉透了。
那是他的小鹿,是他亲手推上断头台的小鹿,皇叔真的会杀掉他的小鹿么……
猎场的森林就在眼前,从众人所在的观赛台可以清清楚楚看见森林边界的一举一动。
寂静无声。
蓦地,一只小鹿从丛林中窜了出来,四蹄蹬地跑得飞快,追在它身后是一群西漠人。
他们本就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此时嘴里高声呼着哨子,尖利的笑声划破风声,一个个站在马背上拉弓对准了小鹿。
纪筝心被揪了起来,满是紧张,却又不得不死死盯着那片丛林,根本移不开目光。
获胜者不是明辞越吗,明辞越在哪?
倏忽间,一只箭穿过树丛,追着小鹿的方向直直而去。
是明辞越。
那箭看似追逐奔鹿,却似乎差了一口力,直接断在半路,扎入了为首西漠猎手的前马蹄。烈马猛地跪了下去,将猎手狠狠地摔了下去。
明辞越经过他的身边,居高临下一笑,看口型,礼礼貌貌地说了句,“抱歉。”还顺手友好地把这位从地上给拽了起来。
他继续挽弓逐鹿,可每一箭的准头都差极了,接连把五六个西漠对手都绊倒下马。
全场先是一片哑然,继而唏嘘声四起。
只有纪筝给看乐了,恨不得给皇叔起立鼓掌。
这操作,太骚了。
可这样下去明辞越要怎么获胜走剧情呢,他不禁又有些心焦担忧。
既不想鹿死,又不想明辞越败北。
明辞越跟着小鹿之后绕场半圈,射下所有猎手之后,他的箭筒刚好空了,只得稍露遗憾地看着猎物远去。
忽地,丛林中又窜出一只箭,模仿着方才明辞越的方法,追着他的马蹄而去。
明辞越不得不勉强闪开,可他一闪开,那匹白马便张扬着奔去小鹿的方向。
马背少年发梢飘扬,神采奕奕,面若璞玉,一身仕人轻衫被寒风卷起。他嘴角含着笑,志在必得,微眯右眼,瞄准了鹿头。
可当他快对准时,明辞越的黑马又拦了上来,白马不得不再加快速度。
一黑一白,并辔而行。两人颜值极配,和谐极了,好看得仿佛一副踏雪逐鹿的水墨画。
全场静默,都看惊了,能压璟王一头的少年郎横空出世了?!
少年被追得太紧,箭在弦上,不得不先发而出,又被明辞越用弓身将将拦了一下,扫到了路腿上,将小鹿给绊倒了。
少年的情绪丝毫不受影响,开开心心地飞马捉住了小鹿,绕场行到观赛台天子面前,下马一鞠躬,意气风发地等着邀赏。
获胜者怎么能不是明辞越?明辞越不是篡位的未来天子吗,群雄逐鹿被压了风头要怎么搞。
纪筝看着台下,一时怔然。
旁边席位上忽有人厉声训斥,是武安侯:“顾丛云,不得在圣上面前无礼。”
顾丛云?顾家的小公子?怪不得……能压主角攻风头的,当然只有主角受了。
顾丛云少年入宫伴着原主长大的,虽然只是个伴读,但学习能力,文赋能力令太傅都不得不对他侧目几分,可这种人生来天才,不止文章厉害,武学方面也继承了顾家传统,武举文举,只要他想去,状元都只能是他。
这种人生在当代,就得问他一句清华北大你选哪个。
偏生天才脾气都怪,少年意气风发,不知为何就是不科举,不入仕,连小侯爷的头衔爵位都不肯继承。
王爷配小侯爷,隐忍君子攻配张扬少年受,马上争鹿,针锋相对。
啊,这该死的强强耽美文,这美妙的一大碗狗血。
纪筝扯了扯嘴角,皱眉凝视着顾丛云。少年并排站在明辞越身旁倒是养眼,双手负在身后,身形挺拔若松,略显清稚的脸上已初显成年男子俊美的雏形。
……像谁呢?
哦,这才是真的像少年明辞越。
纪筝猛然回神,他都差点要忘记,原书本不就是主角攻受相爱相杀么。而他是个早晚退休的背景墙,以后圈在京城里当王爷左拥右抱吃香喝辣,还要啥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