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更啦

情况么, 大体就是这么个情况:

作为本地捕头,李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廖雁光明正大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进行私吞赃款的活动,而后者显然认为这是自己合法收入所得, 拒绝和平归还。

老子凭本事搜刮的, 凭啥上交?

在同一个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继而进化为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直接在衙门口大打出手。

据目击者事后回忆, 当时就引来数十名衙役围观, 骚乱现场一时热闹非常……

李虎虽然比廖雁大了将近一轮, 但后者毕竟是常年在江湖上厮杀的, 除了那些老前辈,单打独斗很少有人能胜过他。

不过李虎有个优势:兄弟多……

当天下午, 白星和孟阳觉得一连两天没回家的廖雁也该回来了,谁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见, 正疑惑时,外头来了个鼻青脸肿的衙役。

虽然对方的面容已经近乎全非, 但孟阳还是敏锐地分辨出, 对方看自己和白星的镖旗极其微妙, 一张嘴说话时, 隐约带着点咬牙切齿。

原话如何不必赘述, 反正大体意思就是:你们的小伙伴跑到衙门口砸场子, 被我们群起而攻之, 现在扣在大牢里,饭都干了三盆,识相的就他娘的赶紧领回去!

白星和孟阳同时发出一声名为叹为观止的低呼, 显然非常震惊,并且极度疑惑对方究竟是怎么在短短数日内达成二进宫成就的。

两人对视一眼,白星满面真诚的对来人道:“人我们不要了。”

来人:“……”

来人瞪圆了乌青一圈的眼睛,愤怒道:“我们也不想要啊!”

虽说闹了一回事,可到底功大于过,衙门的人也不好怎么着他,关进牢房也不过警示一二,到了饭点也得管饭。

谁知那小子看着瘦巴巴的,咋就那么能吃!

这府城大了,人口就多,而人口一多吧,难免害群之马也多,所以牢房向来比较紧张,除了那些极度危险的杀人凶犯之外,大多是几人挤一间。

反正宽敞嘛,也住得下。

然后廖雁一进去,就“以德服人”,迅速成了那间牢房的老大,非但逼着人家给自己捏肩捶背,甚至还抢饭吃……

狱卒都震惊了,纷纷委婉地表示,再这么下去,要么单独给这小子开辟个单间,要么……就眼睁睁看着同屋的犯人们饿死吧。

白星很有点恨铁不成钢:黑吃黑这种事的兴致本身就注定了见不得光,不然早就改叫“白吃黑”了!你既然搜到赃款,自然要藏起来,大咧咧跑去衙门口卖弄……真当衙役们都眼瞎吗?

看不见也就罢了,不成文的规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揭过去,可既然那么多人瞧见了,不跟你要就有鬼了。

衙门摆明了不肯要,没奈何,白星和孟阳只好跟着去领人。

他们都知道廖雁性格乖张,很有点无法无天的意思,但真没想到这厮敢在衙役窝里动手,还把人家好几扇门窗打破了!

孟阳一看就肝儿颤,小心翼翼地问需不需要赔偿。

李虎亲自出来接待的,听了这话上下打量他和白星几眼。大约是见俩孩子都比较乖,至少看上去比较乖巧,就捎带点同情的乐了,“他也算立了功,大人说功过相抵,但没有下回。”

本地贼窝被捣毁算是件大事,当天就上报给郎文逸了,后者只知道是个桀骜不驯的少侠干的,考虑到江湖游侠素来野性难驯,能帮忙抓贼已是意外之喜,倒也没难为他。

得亏着他因公务繁忙没细问,不然若知道闹事的就是自家侄儿的伴当,必定要糟。

两人去接廖雁时,就见他身上也颇多淤青,走起来略有点不自在,显然以少对多,也没占着大便宜。

不过他倒是难得没发脾气,也没急着讨要赃款,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李虎道:“你功夫倒不错,只是以多欺少胜之不武,算不得好汉。”

他本人天赋极高,又惯爱把自己逼上绝境,功夫之高,在青年一辈中鲜有敌手。过去这么多年来,他几乎都是跟白星对打,只是两人交手的时间太久,次数也太多,彼此太过熟悉,进步空间越来越小。

谁知不久前跟李虎交手,发现这人虽然身披官皮,但一身功夫十分过硬,若不以性命搏杀,短时间内竟难以取胜。他也是被勾起兴致越打越疯,这才引得一干衙役以为自家头要遇害了,故而群起攻之……

李虎咧了下还青肿着的嘴,老神在在道:“公门中人,以尽快达到目的为己任,难不成若遇到那等罪行滔天的绝世高手也要跟他一对一来过吗?”

廖雁琢磨了一会儿,竟然颇为认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

李虎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虽然混账了些,倒是个妙人。”

廖雁哼哼几声,“有本事再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