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我的荣幸

郑家的事,三天后就出了结果。

都不用怎么审,郑家那些叔子小姑妯娌,为了撇清关系,跟倒豆子似的,主动把事情给抖了个一干二净。

事实很简单,不足月的孩子严重营养不良,而且出生的第二天就生了病,奄奄一息的样子,怕是要费大价钱才能养好。

韩招娣没有钱,郑家也不肯出钱“打水漂”,养这么一个没有指望的赔钱货。而且韩招娣也没有奶水,婆婆更是嫌弃得连个米汤都不给准备,说是那瘦巴巴的赔钱货,估计是养不活的,让她别白费力气了。

妯娌们也嘲笑她这个赔钱货,恐怕是个无底洞的“富贵命”,从小到大要一直用大价钱养着才行。

再加上,本就不喜她的丈夫郑六,对此漠不关心。

韩招娣没有办法,也怕以后的生活会被这个女儿给拖垮,所以就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一大早,趁着上山砍柴,用篓子装到山上,悄悄地给扔了。

全家不管知道或不知道的,对此都没有反应,问都没问。

倒是早出晚归忙活的郑六晚上回来,不见孩子问了句。得知孩子被扔了,还跑去山上找了一下,没找着也就作罢。

毕竟,这老婆孩子都不是他想要的,是被迫接受的,甚至是他厌恶的,他自然没多少所谓。

但扔孩子这事不厚道,所以在知青们上门造访看望的时候,才帮韩招娣遮掩。

郑家的老头子老太婆和叔婶妯娌、以及堂兄弟姐妹都喊冤,说是孩子在小年轻的房间里养着,这么冷的天又不出门,他们根本不知道孩子被扔了。

韩招娣的公公婆婆也说孩子被丢了,他们也是晚上才知道的,说是让郑六去找了没找着,不能怪他们,他们是无辜的。

至于韩招娣,她倒是爽快地承认了。仗着“死”无对证,她坚持说孩子已经病死了,她才扔的。

说他们老家有个说法,若是被人知道头胎孩子没活过三个月,以后就没孩子愿意投生在他们家。所以才在知青们看望的时候伪装成孩子还在,后被揭穿,就只好说送人了。

但她同样也没法证明,她扔孩子的时候,孩子已经夭折了。

所以最后这事儿,韩招娣还是被判了十年劳改。

而作为孩子亲生父母的韩招娣和郑六郑建业两人,都严重失职,惩罚他们两人以后十年内不许再育有孩子,哪怕是离婚各自嫁娶之后。若有违背,将有天价罚款。

郑六和他父母,有知情不报和包庇之嫌,皆判了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至于郑家其他人,则按照知情多少、参与多少,分别判了三到十五天不等的拘留,以示效尤。

而且因为上面的授意和有心操作,这事就还登了报纸,惊动了上面的大领导。

大领导也表态说,这种遗弃女婴的行为和思想是错误的、是要不得的。必须扩散、必须广而告之广大群众,弃婴与杀人无异,必须严惩。

然后这事就在报纸上,全国发行,要广大民众知悉。甚至要求每个生产大队做思想教育,尤其是乡下农村地方。

梦庄大队开思想教育大会的时候,天上正飘着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

风知意站在人群里,搓着手、跺着脚,耐心地听着新大队长读报纸上她早就看过的新闻报道。

散会的时候,大部分社员都是点头认同的。说女娃也是人,不能说扔就扔,就算不想要也可以送人。也有唏嘘郑家这次倒霉,被抓了典型。

不知道风知意在他们走后、还有操作的李燕华等人,一直以为是他们的举报,才引来公安调查郑家弃婴之事,所以颇为骄傲地笑道,“哎呀,这么看来,我们是不是办了件大好事?”

周曼曼窝在帽子里的头重重地点了点,“那上面怎么不给我们表彰什么呀?”

这时候举报是鼓励提倡的,是会有奖励的,越大的事情奖励越好。而如今这么大的事,说不定会表彰个先进青年,可以回城或农工大学名额什么的。

“这种情况以前又不是没有,报公安的也不在少数,只是以前没人管罢了。”范启明神色有些不自在,毕竟他也是当事人之一,可他选择了袖手旁观,“这次应该是正好撞到了枪口上,被抓了典型做思想整顿吧。”

陆佳良也点头,没有居功,“表彰估计是没有的。说不定是这种举报太多了,才不得不重视。并不是我们的举报,才促成上面来表态做处理。”

还有知青看得有些嫉妒,就半开玩笑地问周曼曼,“当时郑家问是谁的时候,你怎么不敢站出来承认?现在倒是想站出来论功行赏了?”

这话说得,众人一致看向一同往回走的风知意,“陈知青,你就不怕郑家事后报复你吗?毕竟在同一个大队里。你把人家害得那么惨,人家一大家子呢,十几个壮劳力,好像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